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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探讨

【摘要】 监理作为建筑建设的监控主体,建筑节能工程也是实行监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本文以目前建筑节能监理现状为基础,提出了当前建筑节能监理中的一些问题。并从监理各阶段出发,分析节能监理具体的监理措施。 

【关键词】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质量控制 
  当前的工程监理除了突出监督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外,同时应该落实建筑节能各项技术和经济措施,且要成为监理工作的要点。 
  1我国建筑节能监理的现状 
  大力发展节能型居住和公共建筑,对缓解我国能源短缺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建设资源节约,保障我国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建筑节能工作作为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因在我国实施时间不长,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存在着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且2004年以来,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给了大量相关的文件、规范、管理办法,对监理在建筑节能中应做的工作也做了相应的规定。①审查建筑节能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报验的要求实施监理。②审查认可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编写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③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部位及墙体、屋面保温的施工采取旁站。④工程竣工验收时,建筑节能要专项验收。 
  2当前建筑节能监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1缺乏激励措施,建设单位在建筑节能上过多地考虑初投资而不是投资效益,给建筑节能的监理目标带来阻力。建筑节能涉及到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而且建筑节能的成效和初投资经常是成反比的。因此建设单位往往更多地从本企业的成本考虑,经常会降低建筑节能的投入和措施。既然涉及到国家宏观经济利益,国家就应该更多的给予补贴,给予那些增加初投资提高节能成效的建设单位的补贴。例如国家对节能灯的补贴就是很好的方式,类似的补贴力度应当更大,用经济杠杆驱动,让建设单位更积极地进行节能的投入,因此对建设单位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实现建筑节能的监理目标。 
  2.2节能材料生产厂家的门槛过低,材料质量不稳定、检测手段落后,监理难以予控。节能材料在推广过程中,许多规模小、质量不稳定的生产厂家在市场上以低价策略销售节能产品,这些产品若用在建筑上,会造成大的隐患。节能产品的门槛提高,保证质量是当务之急,不然会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和耐久性。同时,节能材料的检测和复试项目繁多且时间偏长,为了达到予控目标,监理必须考虑施工进度和材料进场时充分的时间间歇。监理只有对材料给予更严格的监督,把好材料验收关,才能杜绝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材料。 
  2.3建筑节能成效检测如何判定合格是否,还待妥然解决。建筑节能性能的检测相对困难,如何得到科学数据判定其是否合格本身就存在一定困难,所以当前解决建筑节能检测合格标准和界定责任需连续研究具体方案。目前监理能做好的是按图施工,把好材料设备关,做好监理的旁站工作。 
  3施工各阶段建筑节能监理的控制措施 
  3.1施工准备阶段。审查建筑节能相关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满足要求,查验施工图设计文件其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结论是否合格。审查建筑节能设计是否进行认定和备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要有针对性。检查施工单位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和人员素质是否符合工程施工要求。监理根据监理规划,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建筑节能监理细则。 
  3.2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应按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对进场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审批,要求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节能标准的规定,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有效期在两年内的型式检验报告。按规定需要进行抽检的材料要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试验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应报告,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还要做好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审查工作,对建筑节能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如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要求实施旁站监理。 
  3.3竣工验收阶段。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由总监牵头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作。在预验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基础上,施工单位方可申请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和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客观、公正地做好建筑节能工程专项质量评估工作,编写好有关评估报告,并将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的资料、文件整理归档好以备竣工验收。节能验收应根据国家节能验收规范,由业主、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单位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及时办理验收备案手续,对没有通过验收的工程应限期整改,重新验收备案。 
  4结语 
   建筑节能工程的实施是一项必须强制性执行的国策,是监理质量控制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无论是建筑节能的专业知识,还是监理质量控制工作,还缺乏实践经验,国家或行业正式颁发的施工质量规范、标准还有待不断完善,尚需在今后的具体工程实践中去探索和总结,以便使建筑节能监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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