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5.1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工作 5.1.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等; 5.1.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1.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1.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按照应急预案: 5.1.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5.1.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工作; 5.1.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5.2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控制方法 5.2.1有关文件和保证措施的审查 5.2.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工程项目设计文件; 5.2.2审查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5.2.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5.2.4工地的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2.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及安全措施。 5.2.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5.2.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5.3现场监督与检查 5.3.1督促施工单位对职工尤其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组织工人参加建设局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及分部分项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合格证”及书面交底记录(签名); 5.3.2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5.3.3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平行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