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的大理石、花岗石和碎拼大理石地面面层(大理石板材不得用于室外地面面层)。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天然大理石、花岗石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花岗石建筑板材》的规定,其允许偏差和外观要求见表7-12。 2.1.2水泥: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宜小于425号。 白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小于425号。 2.1.3砂:中砂或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 2.1.4大理石碎块及色石渣:石渣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坚硬、洁净、无杂物,粒径宜为4~14mm。大理石碎块不带夹角,薄厚应一致。 2.1.5矿物颜料(擦缝用)、蜡、草酸。 2.1.6算机具;手推车、铁锹、靠尺、浆壶、水桶、喷壶、铁抹子、木抹子、墨斗、钢卷尺、尼龙线、橡皮锤(或木锤)、铁水平尺、弯角方尺、钢錾子、合金钢扁錾子、台钻、合金钢钻头、笤帚、砂轮锯、磨石机、钢丝刷。 2.2作业条件: 2.2.1大理石、花岗石板块进场后,应侧立堆放在室内光面相对、背面垫松木条,并在板下加垫水方。拆箱后详细核对品种、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裂纹、缺棱、掉角、翘曲和表面有缺陷时,应予剔除。 2.2.2搭设好加工棚,安装好台钻及砂轮锯,并接通水电源。 2.2.3室内抹灰(包括立门口)、地面垫层、预埋在垫层内的电管及穿通地面的管线均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