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采用氧乙炔火焰,对两钢筋接缝处进行加热,使其达到塑料状态后,施加适当压力,形成对接焊头的一种压焊方法。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φ16~40mm的I、Ⅱ级钢筋,在垂直、水平和倾斜位置的纵向对接接头的焊接。 1.材料设备要求 (1)钢筋:须有出厂证明书和钢筋复试证明书,性能指标符合GB13013-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及GB149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当两钢筋直径不相同时,其两直径之差不得大于7mm。当采用其他品种、规格钢筋进行气压焊时,应进行钢筋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2)所用的气态氧(O2)的质量应符合GB3863中规定的I类或Ⅱ类一级的技术要求。 (3)乙炔气:宜用瓶装熔解乙炔,其纯度必须在98%(体积比)以上,磷化氢含量不得大于0.06%,硫化氢含量不得大于0.1%,水分含量不得大于1g/m3,丙酮含量应不大于45g/m3。 2.主要机具 供氧装置(氧气瓶)、乙炔气瓶、多嘴环管焊柜(或称为多嘴环管加热器)、加热器(手动式或电动式两种)、焊接决蛤(固定卡具、活动卡具)、辅助设备(无齿锯或切割机、磨光机、扳手)。 3.作业条件 (1)焊工必须有上岗证,不同级别的焊工有不同的作业允许范围,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辅助工应具有钢筋气压焊的有关知识和经验,掌握钢筋端部加工和钢筋安装的质量要求。 (2)施焊前搭好操作架子。 (3)在工程正式焊接之前,必须进行现场条件下钢筋气压焊工艺性能试验,经外观检查拉伸试验及弯曲试验合格,并确定焊接工艺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