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和相邻场地、水面的关键性控制标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4.1.3条,基地地面高程应与相邻基地标高协调,不妨碍相邻各方的排水,基地地面最低处高程宜高于相邻城市道路最低高程 2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与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的关系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4.2.1条: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 其中包括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以及结构的挡土桩,地面的台阶、坡道、阳台、地下室出入口、通风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