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城市交通建设正在中国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而地方政府显然还不习惯对之开展全面的评估。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教授朱坦日前提出,应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确引导城市空间形成良好的“骨架”,以实现城市与交通、资源的和谐发展。
朱坦说,随着大量的乡镇人口涌向城市,中国城市规模正日益扩大,其特点可以用“两化”来概括,即高速的城市化和交通机动化。各大城市普遍存在的交通供需矛盾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严重阻碍着城市化的进程。朱坦说,症结显然在于交通规划不够科学合理。
朱坦指出,城市交通规划是政府确定今后交通系统建设与发展方向的关键决策。规划的结论将决定一个城市10-20年内交通发展的方向,也间接地确定了整个城市的空间格局。城市交通规划作为一个发展战略问题,需要的是对交通的增长和发展进行主动引导,而不能仅仅局限于被动满足社会发展带来的对提高机动性的渴求。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下,城市交通规划必须制定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与管理办法,以引导交通结构向低环境污染和优化利用不可再生资源的合理模式转移。否则,会给城市带来交通拥挤、环境污染、土地占用、生态破坏、能源消耗等一系列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交通规划技术是以交通现状调查与规划模型预测技术为基础。朱坦认为这种方法和技术存在诸多局限:一是没有从资源、能源、环境的角度出发,全面考虑城市交通系统的能源消耗、土地资源占用以及污染物排放等问题;二是没有将实现城市交通系统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最大化作为规划的首要任务。而值得提出的是,目前我国交通规划部门的设计人员以道桥工程设计工作背景居多,相对缺乏环境污染监测、预测、防治以及环境资源价值评估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因而难以全面考虑影响城市发展潜力的各种因素,制订出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交通规划。
城市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则能确保交通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对城市交通规划有很重要的意义。朱坦建议,首先要尽快完善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相关管理部门应尽快建立评价工作的执行标准,以规范、监督评价工作的执行和界定各评价工作涉及部门的权利和职责。同时,应当尽快建立城市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专项组织机构主管这项工作。其次,要以试点城市实例研究为基础,促进城市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范化。建议评价单位和研究机构应尽快开发出可操作性强的成套技术方案。包括建立可与规划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的标准化数据平台,为评价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技术基础,先确定几个城市作为试点,以支持技术标准与规范的研究,促进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与规范化发展。三是加快人员培训,组建一只既有环境方面的知识背景,又了解交通规划本身的制定过程,同时还要从区域发展着眼,组建专业化队伍。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交流与合作,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下冲破行业壁垒,对规划替代方案的选择与污染减缓措施的修订进行深入研讨。
朱坦说,作为重要的决策支持手段,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必将极大地促进生态城市的建设。目前城市建设领域普遍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城市交通系统在城市环境目标的实现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建立与城市环境、城市生态相和谐的城市交通系统,必须制订有利于城市生态、城市交通的发展战略。研究人工系统与生态系统的统一,预测规划可能造成的各种环境污染及其减缓措施正是规划环境评价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