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施工现场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
10.1 安全管理目标
10.2 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见附表10.1
10.3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0.3.1、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⑴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的原则,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其它法规和省有关的规定文件等。
⑵认真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现场消防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0.3.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⑴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专职安检员、技术员及班组安全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各岗位的责任。
⑵按规定定期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进行安全教育,项目部每周一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班组每周两次针对施工生产现场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班职工进行教育。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
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等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内容做到全面、具有针对性,并经公司总工审批后实施,分项工程施工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安检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
⑷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加强防护用品保管工作的有关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等,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具,不得用于施工生产中。同时还定期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防护用具库内布局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设有标志牌,做到“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定位号”,号码整齐,标志明显。
⑸进入施工现场的物料提升机、塔吊等大型机械及钢筋加工机等小型机械设备安装前编制安装方案,按审批后的方案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物料提升机、塔吊必须取得市安监站颁发的《准用证》。所有机械派专人使用、保养、维修,实行挂牌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经常性检查,定期综合大检查,以保持机械设备完好,不至于带病作业。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上岗前要进行专业培训,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才能允许上岗,做到100%的持证上岗,严禁出现“三违”现象。
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按照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在基础周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在搂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处等,按规定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栏杆。大于2.5CM但小于25CM的楼板孔口,用坚实的盖板盖设。楼板面边长在25-50CM的洞口,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并且固定牢固。边长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网格或采用间距不大于20CM的钢筋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防护。边长在150CM以上的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做法见附图10.1;安全通道做法见附图10.2
⑺现场施工用脚手架按照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执行,施工前编制施工方案,进行荷载计算。施工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选用合格的扣件。脚手架立杆落在坚实的地基上,下铺木脚手板垫板。立杆、大横杆、小横杆、连墙杆、剪刀撑的间距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搭设。外脚手架从扫地杆起挂设合格的密目网,高度总是超过作业层一步架,进行全封闭式施工,脚手架搭设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⑻对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置专库,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存放分类、分堆,标明名称、性质,储存易燃可燃有毒物品的库房是重点防火部位,不得动用明火,做到严禁烟火,库存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内留存不得小于3.5米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消防器材。
⑼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生产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的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项目部专职安检员每天都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此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安全教育的内容。每月底公司和项目部严格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各自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同时还对雨季、夏季、冬季及节假日放假后恢复生产的专项检查,做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⑽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⑾实行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对在本现场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做好事故调查等工作,不隐瞒事故真相。
10.4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的布设,严格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实行TN-S供电系统。
10.4.1施工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技术负责审批后,按方案进行布设。
10.4.2现场的所有机电设备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这三级配电,并同时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内按要求设置漏电保护器,形成二级保护。每台用电设备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
做法见附图10.3
10.4.3现场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线路分路设置。
10.4.4现场设工地施工用电管理负责人,负责各种机电设备的用电许可证发放,对进入工地的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用电操作交底,检查监督工地用电安全。
10.4.5施工中一切伸向高空的金属架子、机械和建筑都要设置防雷装置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10.4.6接线箱是一个楼层上从配电箱分出的移动式的配电箱装置,电缆线要有可靠的保护,接线箱本身要有可靠的接电防雨措施。
10.4.7施工中的电气必须有专门的设计布线,采用护套电缆线,要按规定要求配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与实际负载匹配,其布置、固定、结构形式、盘面布置系统接线等都要按规定进行,不得乱拖电线。
10.4.8工作上大量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额定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保护器。
10.4.9施工中必须建立本工地的机械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各项检查制度,安装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开关的保护,一切电气设备外壳都要有接地装置;施工期间日夜都应设有机电工值班,处理机电事故,非机电专职人员不得触动机电设备。
10.4.10电缆在室外直接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在电线上下各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10.4.11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 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固定机械的电源电缆沿地面敷设时应穿管并埋地。
10.4.12进户线过墙应设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 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10.4.13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均应作保护接零。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10.4.14塔式起重机、井字架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应按规定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
10.4.15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并设漏电保护装置。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点,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积水。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焊工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10.4.16室内照明宜采用随结构施工将灯线穿管(或直接用电缆线)埋入楼板内,并将灯具固定于楼板下方的正式作法。
10.4.17照明灯具的距地高度:室内不低于2.4 m,室外不低于3 m。
10.4.18一般场所的照明应在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应有分路开关和熔断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10.5应急预案及响应措施
为确保意外事故发生时,员工的生命健康得到有效保护,尽可能减少灾害所带来的损失,根据公司《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要求,制定以下预案。
10.5.1传染病事故应急预案
1.项目部成立传染病事故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2.职责分配
(1)组长:负责落实抢险救灾设备,物资的准备工作,检查其到位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传染病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到达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并预测事故发展态势,明确外部机构帮助的要求并迅速组织外部联络;组织员工培训,包括个人保护装置的使用;组织受灾现场非抢险救灾人员的疏散。传染病事故发生时,按照先员工后财产的原则,迅速进行抢险救灾。
(2)组员:负责接到报警电话、应迅速赶赴指定场所完成组长或副组长确定的任务。
(3)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准备与要求:
提供救灾所必须的物资用品;提供必要的车辆及响应设备;做好事故救援的后勤服务。
3.了解以下机构、单位的联系方式
(1)政府主管机构
(2)卫生防疫机构
(3)临近单位:
4.控制措施
(1)抢险救灾人员进入事发现场,控制局面,设置警戒线。
(2)、与外部机构密切配合,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抢险救灾的现场统一指挥,全力救险。
(3)、善后处理,包括慰问、抚恤、理赔及事故分析报告等。
10.5.2 火灾事故紧急预案
1.成立公司火灾事故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2.组建火灾事故抢险救灾突击队。
3.职责分配
(1)组长:听取救灾设备、物资准备情况及抢险救灾预演情况的汇报,做出响应决策,并负责解决有关资源配置问题。火灾事故发生时,负责现场抢险救灾的指挥和内外协调,有权对不可预见的情况做出决断。预测火灾的发展势态,明确外部机构帮助的要求,并迅速组织外部联络,组织火灾现场受灾人员的疏散。
组织员工培训,包括个人保护装置的使用,逃生手段和逃难场所的选择;组织抢险灭火突击队的演练。按照“先员工、后财产”的原则,组织抢险救灾突击队迅速进行灭火救灾。
(2)组员:参加火灾事故预案的演练并负责在接到报警电话,应迅速赶赴现场,完成组长或副组长指定的任务。
(3)抢险灭火突击队成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认真演练,并做到常备不懈;接到火灾报警,应迅速赶赴指定地点,履行自己义务。
4.相关机构、单位的联系与应急要求
(1)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抢险救灾设备
(2)必须清楚地方火灾事故的主管机构、消防支队及医院的联系电话。
5.控制措施
(1)发生火灾后灭火突击队立即奔赴现场,迅速判明起火位置。
(2)根据不同的火点,燃烧物质,采取正确灭火方法,使用正确的灭火设施和器材。
(3)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与其密切配合,成立临时协调小组,服从指挥统一调动,执行火场总指挥的灭火命令。
(4)灭火工作完毕后,保护好火灾现场,防火小组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处理善后事宜(包括慰问、理赔抚恤等)。
10.5.3地震应急预案
1.成立地震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应急准备工作。
组建抢险救灾突击队,其人员来源是公司工作人员。
3.职责分配
(1)组长:做好救灾设备、物资准备情况及抢险救灾预演、负责解决有关资源配置问题;地震发生时,全面负责现场抢险救灾的指挥和内外的协调,有权对紧急情况做出决定;地震发生时,应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地震造成的损害情况,并及时接收媒体或气象部门有关事态后续发展的预测报告,密切跟踪灾害变化,明确外部机构帮助的要求并迅速组织外部联络;组织员工培训,包括个人保护装置的施用,逃生手段和避难场所的选定;组织受灾现场非抢救人员的疏散;组织抢险救灾突击队的演练;地震发生时,按照“先员工后财产”的原则,组织抢险救灾突击队利用已准备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迅速进行抢险救灾。
(2) 组员:参加地震应急预案的演练;接到报警,应迅速赶到指定的场所,完成组长确定的任务;
4.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准备:
防震帐篷;救护汽车一辆;装载机一辆;气割、电焊设备一套;干粉灭火器15只;担架5付;应急灯、手电若干;
5.相关机构,单位的联系与应急要求
(1).主管机构为:地震局
(2)消防主管部门是公安消防支队,报警电话为“119”
(3)医院的联系电话:
6.控制措施:
(1)抢险救灾突击队进入事发现场,疏散人员,抢救伤员,设置警戒线,控制现场局面;
(2)与外部机构密切配合,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抢险救灾的现场统一指挥,全力救险;
(3)善后处理,包括慰问,抚恤、理赔及事故分析报告等;
10.5.4持续高温应急预案
1.成立高温事故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2.组建持续高温事故抢险救灾突击队。
3.职责分配
(1)组长:高温事故发生时,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负责现场抢险救灾的指挥和内外协调,对不可预见情况做出决断。负责抢险救灾设备、物质的准备工作,检查其到位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高温事故发生时,按照先员工后财产的原则,组织抢险突击队利用已备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质、迅速进行抢险救灾。
(2)组员组织抢险救灾突击队的演练;接到报警电话,应迅速赶赴指定场所完成组长确定的任务。
4.高温事故的抢救与调查处理:
(1)在持续高温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开始工作,同时启动该应急预案,小组成员按职责进入现场开始实施急救工作。
(2)首先发现者将事件通知应急小组组长,组长通知安全科,安全科及时将发生的事件的单位、地址、时间、人数等内容通知当地医院。
(3)与外部机构密切配合,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抢险救灾现场统一指挥,全力救险。
(4)善后处理,包括慰问、抚恤、理赔及事故分析报告。
5.高温的预防:
(1)高温炎热天气采取通风降温,主要是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2)高温炎热天气供给员工合理饮料如含盐饮料、茶、盐汽水、绿豆汤、酸梅汤。
(3)供给员工工作帽、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特殊高温作业员工须配带隔热面罩和穿防热服。
(4)凡是有心血管系统器质疾病,高血压、溃疡病、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肝、肾疾病、甲亢、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过敏性皮肤瘢痕患者、重病后恢复期及体弱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5)严格按法规进行管理,根据国家气象条件卫生标准和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执行,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休息制度和就业前体检。
10.5.5应急响应
10.5.5.1火灾
(1)火灾发生时,现场人员立即报警,指挥者应迅速组织扑救,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将电气设备的电源切断和紧急隔离措施等,控制事故局面;
(2)需外部协助灭火时,应迅速与外部机构联络,进行火灾报警,火灾报警要点是:火灾地点、火势情况、主要燃烧物及数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
(3)外部消防队进入现场后,指挥者应迅速与之协助,统一组织灭火。
(4)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时,应做好自我防护,防止被火烧伤或吸入燃烧产生的有害气体引起中毒、窒息。
10.5.5.2暴雨洪水
遇有汛期时,在满足上级防汛部门要求的同时,执行防洪紧急预案。
10.5.5.3其他在发生人身伤亡、地震等其他紧急情况时,按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10.5.5.4进行事故和紧急情况响应时,责任部门做好记录。
10.6防火保证体系及措施
10.6.1防火保证体系见附表10.2
10.6.2防火保证措施
10.6.2.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
10.6.2.2组织实施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10.6.2.3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提高全员防火意识,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10.6.2.4在消防部门统一安排布置下,给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性能完好。
10.6.2.5建筑物四周地面上设置消火栓,现场配置高压水泵,其扬程超过建筑物高度,并保持消防用水所必须的水压和水量,楼层施工随结构升高而设置消防设施。
10.6.2.6施工现场设置吸烟室,禁止在作业场所吸烟。
10.6.2.7电气焊割作业,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该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先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
10.6.2.8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设施的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消防人员批准,严禁使用电炉子,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暧。
10.6.2.9凡明火作业,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组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消防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方可发给“准用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10.6.2.10现场专兼职消防人员经常对本片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班组防火负责人坚持每日班前,班后进行自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