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程,绕不过“项目经理”这个词或这个职业。
这些年,项目经理这本经已经给念歪了。为什么说念歪了呢?拿着建造师证的不会当项目经理,没考到建造师证的却在做项目经理;有的人没当过一天的项目经理,却拿着几万甚至十万的年薪,曰“证书工资”;有的明明在坐在财务室当会计,却挂着某某工程的项目经理头盔;有的没有干过一个工程,名下却有好多各种各样的工程业绩;有的说在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却不知道公司的门是朝哪个方向开的,也不认识公司里的任何人,因为他压根没去过这家公司,却每个月收到公司汇过来的工资。你说歪还是不歪,怪还是不怪!
好了,不说这个了,还是说说项目经理这个职业吧。现在业内说到项目经理,其实有三种职业或者三种身份,在不同的场景或语景下有不同的意指,行业里的人都能明白是指何种人。第一种是持证或挂证项目经理;第二种是职业项目经理;第三种是老板项目经理。
第一种,叫持证或挂证项目经理,是指通过了国家正式组织的考试取得了建造师资格,然后注册到某施工企业的人或证书。据说现在全国已有200多万人拥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拥有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更是汗牛充栋(二级建造师因为是各省自行组织考试自行发证,不能在各省之间流动)。
这批项目经理又分为三种情况存在着。
一是真正工作在工地上的,其中小部分从事了项目经理岗位,但他们中的大部分在工地但不在项目经理岗位,从事的可能是施工员质检员等,甚至是仓管会计等岗位。这批人占了拥有建造师证书人员的多少呢,没有权威的统计数字,但据笔者在业内的长期观察,大约占了拥有建造师证书人员的10%,也就是说,本该在工地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持有者中的绝大部分压根不在工地,其中真正担任项目经理的则少之又少。
二是在施工企业但不在工地,可能在企业的任何岗位上,比如会计出纳法务行政人事策划等。在监理例会、上级检查等需要建造师项目经理出面时才去一下工地。近的当天就可以回来,远的要一二天来回,总之会议检查行程一结束他们立马打道回府,决不会在项目上多呆一会,更不会参与项目管理。这批人大概占了拥有建造师证书人员的30%。
三,剩下的大部分所谓的项目经理散布在全国各行各业里,从事什么职业的都有,如医生律师教师会计公务员等等。他们也是在需要时去工地或监理指定的场合出席一下,业内叫“到位”,并收取市场认可的出场费。他们的作用是满足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条件,以及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管要求,实际上是施工企业与业主、政府主管部门玩的老鼠躲猫猫的游戏。这个游戏玩了十几年,猫发挥一切聪明才智穷尽了一切办法,还是没有抓住这只老鼠。而老鼠却变得更加聪明和从容。因为制度设计这个根上出问题了,这只老鼠是永远不可能被抓住的。
当然,建造师证书的最大作用还不在于此,而在于满足施工企业资质申报条件。住建部的文件规定的明明白白,申报什么等级的资质需要多少本什么等级的建造师证书。一本原本用于证明个人执业水平的证书却被人为地绑架于证明企业的实力。执业证书的持证行为应该是个人考证并持续努力提升执业水平的行为过程,却因为被绑架在证明企业实力这架马车上,完全变了味了,变成了企业行为,由此,挂证,卖证,买证等等一切乱象应运而生了。全国到处是挂着张四狗头证书,当着李三羊头项目经理的工地。本人十分十分想写一篇专门论述建造师制度弊端的文章,希望自已能早点成文。
第二种,叫职业项目经理,他们是企业的员工,在项目部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他们是真正把项目经理当作自已职业的一群人。
也有一些职业项目经理在挂靠老板手下当差,拿薪酬。挂靠老板做大后,会同时挂靠承包多个项目,这时他就忙不过来了,就需要在每个项目上聘任一位项目经理帮他打理项目上的事。老板手下的职业项目经理与公司里的职业项目经理在责职行使上有很大的区别,导致能力理念上也有很大区别。因为,老板往往把外部关系啊、物资采购啊、民工招募啊,财务啊什么的抓在自已手上,把聘来的这位项目经理当作现场负责人而已,而且往往还会把几位亲戚放在项目部的关键岗位上,如仓管,出纳,收料等,这些人表面上听从项目经理的,实际上是按老板的意思行事,还可能是老板的耳目,监督项目经理的行为。我们曾经招募过长期在老板手下当项目经理的人来担任公司自营项目的项目经理,都失败了,发现他们的能力上往往缺失一部分我们认为项目经理应该具备的能力,如财务、合同、法务、采购等等。后来发现,老板手下的项目经理是不负责这些事项的。不从事,当然能力就不会具备起来了。
在工地真正担任项目经理的,无论是在公司还是在挂靠老板手下,他们当中只有很小一部分考出了建造师证,更多的是靠经验与能力走上这个岗位的。学历知识不够或忙的没有心思没有时间去考建造师证。他们才是我国工程建设真正的项目现场中坚力量,但大多数因为身份的原因走不上桌面,业主开会或监理例会往往不参加或者坐在角落里很少吭声,因为“妾身不明”。但收入不菲,按现在的市场价,一般30万起步,高的可以达到50多万甚至更多一些。
第三种,叫老板项目经理,他们的本质是老板,建筑工地老板,俗称包工头。
项目经理是他们自己封给自已的头衔或他挂靠的施工企业为掩人耳目封给他们的头衔。如果他只挂靠承包了一个项目,为了节省开支保证项目利润,他往往会自已管理这个项目。此时他就兼任了职业项目经理的职能。如果他慢慢做大了,有资金人脉和能力同时承包数个工程项目,忙不过来了,他就会聘请有能力统管项目的人来担任现场项目经理,也就是第二种职业项目经理。老板请现场项目经理可不关心有没有建造师证,只关心请的人能不能把工程做起来做好做出利润来。最近二十多年来,我国的大部份中小型项目都是这批老板项目经理做起来的;大部份大型项目也是由他们通过分包做起来的。他们才是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真正的运作者、垫资者和收益人。而那些所谓的由住建部门核发了资质证书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只是一个供人挂靠的平台而己。说平台是好听的,实质上就是一个空空的臭皮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