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二、工程概况 1.建筑场地面积35000m2,分主楼和裙房,地下一层,地上21层,结构形式为全现浇框架剪力墙核心筒结构。建筑物檐高86.63m,总高度为113.05m;±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36.589m。 2.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2.1本工程施工定位放线由莱阳市建设规划管理局进行统一规划,从场地的实际情况看,场地四周离建筑物在200m以上,故对布设控制点无影响。由于主体后期施工(待裙楼结构完工后)、南侧场地做临设及材料堆放用,所以南北向控制点集中布设在北侧原有混凝土地面上,南侧只布设远向复核控制点,施工场地不受影响,东西向控制点布设在西侧,东侧设复核控点。 2.2布设的控制点均引向四周永久建筑物或马路上,且要求通视,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轴线时或后视时均在观测范围之内。 2.3根据甲方要求和测绘院提供的红线点形成L形进行控制。 2.4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楼层进行网状控制,兼顾±0.000以上施工,设置控制轴线1、6轴,B(A轴用于地下)、F轴(G轴用于地下)及北侧汽车坡道过圆心的南北向、东西向为控制轴。 2.5根据测绘院提供的BM1、BM2(西侧)及BM3(北侧)三点高程控制点数据(具体数据详见测绘成果资料)向建筑物四周引测固定高程控制点,东侧两个,南侧一个,距离基坑至少5m,且埋于冻土层0.5m以下。 2.6控制点放样采用极坐标法,为便于复测,控制点的布置均成直线型。 2.7、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 2.8、所有控制点必须设专人保护,定期巡视,并且每月复核一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