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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 资料大小:409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4-07-21 10:41
  • 发布作者:941198149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介绍: 墙与山墙的间距不得小于 7 米;相互垂直布置的住宅,山墙面对纵墙面,进深宜控制在 12 米以下,最小间距不得小于 10 米;山墙面不得开窗(透气高窗除外)、不得挑阳台,临山墙开间不得双侧设置阳台;进深大于 12 米的山墙或山墙开窗的,应按照开窗面日照间距退让,阳台设置不得大于建筑面宽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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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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