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②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工程规模,成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专(兼)职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工作,不干扰或阻挠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③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并与经济效益挂钩。 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待隐患消除,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⑤组织制定并实施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坚持把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与施工生产同时进行。 ⑦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认真制定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目标和安全规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等安全生产要素。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⑧依据工程特点,科学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抓紧、抓好、抓实。 ⑨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发动群众,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听取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科学管理经验,及时表彰先进,严肃处罚事故责任者。 ⑩主持、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对重大伤亡事故提出调查处理和结案意见,并报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因违章指挥或决策失误而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并对因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担刑事责任。 ⑵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项目总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安全技术工作。 ②参加编制审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并组织付诸行动,负责处理和解决施工现场安全技术问题。 ③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识别重大危险源,制定、审查危险源控制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有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④主持制定工程项目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⑤主持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⑥在开工前及重要工序施工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⑦组织安全技术培训,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在使用“四新”技术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处理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整改提出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 ⑧组织并参加本项目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危及员工生命重大施工隐患有权停止施工,以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⑨参加员工伤亡施工调查处理,组织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承担技术上的领导责任。 ⑶安全质量部职责 ①负责监督劳动安全、人身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及交通安全工作, 对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制定本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预防事故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③协助上级安检部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申报和评审工作。 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施工生产场所安全现况,及时消除施工隐患,对重大施工隐患必要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施工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⑤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工地建设,收集安全信息、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 ⑥会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全员劳动纪律、施工作业程序、持证上岗、文明施工及对防护用品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⑦负责安全报表和职工伤亡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和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⑷安全监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①积极贯彻和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项目安全管理策划。 ②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负责贯彻实施。 ③协助指挥长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队伍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处理。 ④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分支机构及人员业务领导和组织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各级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帐及安全管理资料建立和归档工作。 ⑤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组织管理,配合劳资人员搞好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办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外协施工队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⑥开展“危险预知”活动,辨别危险源,参与危险源评价工作;建立施工班组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针对工程施工各阶段,组织开展事故隐患预测、预控、预防工作,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逐级做好各项整改记录。 ⑦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和会审,参加工程项目生产会。参加公司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⑧对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章施工、违章作业,有权下令停止施工并越级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程项目有权制止投入使用。 ⑨对工程项目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使用、管理有监督、检查权,对进入施工现场单位或个人,有权检查、监督其是否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发现问题责令其改正。 ⑩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协助工程项目经理做好工地“四不放过”统筹工作。 ⑸计划财务部职责 ①协助指挥长管理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所需资源(财、物)的投入及有效实施,监控资金使用,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资金投入。 ②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成本分析;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财务预算;审查年度安全生产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筹措经费运用情况和年度安全工作财务决算报告。 ③监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资金到位和运用情况。 ④监督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理发生费用的执行情况。 ⑤履行“三标一体”管理体系中的相关指责。 ⑹施工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 ①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项目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②认真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③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及针对施工各阶段特点等进行各种形式安全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工班(包括外协施工队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监督管理工作。 ④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完整、齐全、有效性负直接责任。 ⑤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协施工队伍)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落实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⑥对工程项目中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接受项目技术人员及上级安全管理人员指导。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施工,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⑦发生因工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对职工伤亡事故现场抢救工作,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对重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⑺队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①在队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业务上受项目经理部安检部门和安检人员指导,享受工班长待遇。 ②协助队长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防护措施,检查督促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作业。 ③督促班(组)长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并做好安全日志。 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纠正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对违章违纪责任者有权按规定处以罚款。 ⑤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持有公司统一颁发的安全员检查证,上岗时必须佩戴标志,秉公办事,尽职尽责。 ⑥对因失职而造成伤亡事故承担责任。 ⑻(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①带领本班组员工认真落实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制止“三违”行为。 ②认真坚持“三工”(工前交代、工中检查、工后讲评)制度,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③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和技术学习,不断提高班组人员安全技能素质,做好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制止员工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本班组不能处理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⑤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检部门反映,待问题解决后方可复工。 ⑥施工作业前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⑦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制止以及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消除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⑼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①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刻苦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②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中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同时有责任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具;对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料等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④作业前对使用机具、机械、电器设备、作业环境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⑤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种人员积极参加培训,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 ⑥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建议改进,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⑦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或不听指挥而造成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事故和经济损失承担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