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总用地面积约58328㎡,总建筑面积为141529.9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02389.5㎡,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6324.5㎡。我司施工的Ⅱ 标段建筑总建筑面积为71529.9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55205.4㎡,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6324.5㎡。 属于我司施工的Ⅱ 标段建筑物为7幢17F高层住宅、及配套商业用房、变电站等,设有一层整体地下室,埋深约4.5m。建筑±0.00相当于4.0m(1985国家高程),建筑高度4.95~51.90m不等。东侧地块项目工程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框剪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主体设计使用年限50年,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II级。 2、设计标准: 设计使用年限:50年 耐火等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抗震设防烈度:6度,抗震等级四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II级。 根据建筑设计要求各楼号±0.000标高除26#楼±0.000标高在绝对标高为4.30m不在同一水平位置,其他楼幢±0.000标高在绝对标高为4.00m,地下室±0.000标高为4.00m。 基础结构形式:基础形式为基础桩结合筏板基础。 主体结构形式: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