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执行概算概述 通常结合招标项目和工程实际情况,根据建设管理单位要求,按设计概算价格水平年编制。 执行概算编制时间一般在招标设计阶段,根据各主体工程招标设计完成情况分期编制单项工程执行概算;独立费用和一般性项目应尽早编制完成,以便建设主管单位管理; 总执行概算需在主体工程基本招标完成后尽早编制完成。 单项工程执行概算编制采用设计概算主材价格,电水风、砂石料等基础价格与设计概算价格水平保持一致,人工预算单价在设计概算人工单价基础上计入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险费用,取费费率在设计概算费率基础上扣减间接费中属于职工薪酬的内容。 2、编制目的 将合同的价格水平换成设计概算的价格水平,然后比较合同投资与设计概算价格水平下合同投资即执行概算投资,作为合同与设计概算之间比较的“桥梁”,为合同管理提供依据;按当年需要完成的工程量编制资金流计划,是项目资金计划与筹集资金的依据;即合同量*概算价(而合同投资=合同量*合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