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交底内容: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 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 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