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建筑钢门窗和金属表面施涂的普通、中级混色油漆涂料工程。 2.1材料要求: 2.1.1涂料:光油、清油、铅油、调合漆(磁性调合漆、油性调合漆)、清漆、醇酸清漆、醇酸磁漆、防锈漆(红丹防锈漆、铁红防锈漆)等。 2.1.2填充料:石膏、大白、地板黄、红土子、黑烟子、纤维素等。 2.1.3稀释剂:汽油、煤油、醇酸烯料、松香水、酒精等。 2.1.4催干剂:钴催干剂等液料。 2.2主要机具: 2.2.1油刷、开刀、牛角板、油画笔、陶子(掏刷门窗扇上下口不易涂刷部位的工具)、洞丝箩、砂纸、纱布、腻子版、钢皮刮板、橡皮刮板、小油桶、油勺、半截大桶、水桶、钢丝钳子、小锤子、钢丝刷、高凳和脚手板、安全带等。 2.3作业条件: 2.3.1施工环境应通风良好,湿作业已完成并具备一定的强度。环境比较干燥。 2.3.2大面积施工前应事先做样板间,经有关质量部门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进行大面积施工。 2.3.3施工前应对钢门窗和金属面外形进行检查,有变形不合格者,应拆换。 2.3.4操作前应认真进行交接检查工作,并对遗留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2.3.5刷末道油漆涂料前,必须将玻璃全部安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