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搅拌站设置的各种电气接线必须由电工引接、拆卸;作业中发现漏电征兆、缆线破损等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需进入搅拌筒内作业时,必须先关机、断电、固锁电闸箱,并在搅拌筒外设专人监护,严禁离开岗位。
2. 手推车向搅拌机料斗内倾倒砂石料时,应设挡掩,严禁撒把倒料;手推车运输应平稳推行,空车让重车,不得抢道;作业人员向搅拌机料斗内倾倒水泥时,脚不得蹬踩料斗。
3. 固定式搅拌机的料斗在轨道上移动提升(降落)时,严禁其下方有人,料具悬空放置时,必须锁固。
4. 现场机拌混凝土应划定作业区,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拌和机运行时,严禁人员进入贮料区和卸料斗下。
5. 落地材料、积水应及时清扫,保持现场环境整洁;作业后应及时清理拌制场地,废水应排至规定地点,不得污染环境、河道,不得堵塞雨污水排放设施。
6. 搬运袋装水泥必须自上而下顺序取运;堆放时,垫板应平稳、牢固;按层码垛整齐,高度不得超过10袋。
7. 现场支搭集中式混凝土搅拌站时,应根据工程规模、现场环境等状况进行施工设计;搅拌平台、储料仓等设施的支搭,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支搭完成后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方可使用;搅拌设备应由专业操作工按施工设计和机械设备生产企业的安装、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安装和使用;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在施工技术人员主持下,组织调试、检查,确认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全部符合施工设计和机械设备生产企业说明书的规定,并经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8. 现场宜采用预拌混凝土。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等人员密集区施工,不得现场机械拌制混凝土。
9. 现场机械搅拌混凝土时,混凝土搅拌站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应单独设置,具有良好的供电、供水、排水、通风等条件与环保措施,周围应设围挡。
(2) 搅拌机等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搅拌站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现场应设废水预处理设施。
(3) 搅拌机、输送装置等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要求。
(4) 施工前,应对搅拌站进行施工设计;平台、支架、储料仓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搅拌站在拌和水泥混凝土过程中荷载的要求。
(5) 搅拌机等机电设备应设工作棚,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搅拌站的作业平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6) 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布置混凝土搅拌机、各种料仓和原材料输送、计量装置,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搅拌站不得搭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7) 搅拌站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10. 机械运转过程中,机械操作工应精神集中,不得离岗;机械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关机、断电;搅拌机运转中不得将手或木棒、工具等伸进搅拌筒或在筒口清理混凝土。
11. 现场使用起重机吊装搅拌机械设备等,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吊装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2) 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机械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
(3) 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求,构件吊运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4) 吊运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
(5) 吊运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吊运中严禁超载;吊运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吊运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6) 现场配合吊运搅拌机械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被吊机械离就位点距离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
(7) 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
(8)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
12. 使用外掺剂应加强管理,外掺剂应在库房中存放,专人保管;使用外掺剂应建立领发料制度;使用外掺剂应专人负责,正确使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剩余外掺剂应交回库房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