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相对标高以现场确定为准,施工时须核实场地情况,并经甲方、设计、规划确认后方可施工。 本建筑为地上四层。 结构选型:上部结构为钢框架结构,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本建筑物地震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 本工程主体结构正常合理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0。 本工程的安全等级为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