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监理工作中的主要手段为:监理指令、旁站(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执行“ 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巡视(巡视检查以预防为主,主要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平行检验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测的同时,项目监理机构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独立的检测试验活动,核验施工单位的检测结果。见证取样应在施工单位进行试样检测前,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 送检工作的实施的监督, 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