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以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
评标工作程序
1.初评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审查各投标书是否为响应性投标,确定投标书的有效性。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的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两类。
2.详评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书实施方案和计划进行实质性评价与比较。评审时不应再采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考虑因素以外的任何条件作为标准。设有标底的,评标时应参考标底。由于工程项目的规模不同、各类招标的标的不同,评审方法可以分为定性评审和定量评审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