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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核查工作采取“报考人员承诺”与考试组织机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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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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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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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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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29、30日举行,考点设在各设区市。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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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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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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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专业工程管理 与实务》3个科目。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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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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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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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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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青海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全面实行考后审核制,考前不再进行资格条件审核!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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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以及阅卷工作;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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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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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承担省直考区考务工作。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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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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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请考生按照2019年版考试大纲复习和准备考试,省厅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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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考全科”、“免1科”和“相应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设6个专业,每个专业设若干科目(详见附件),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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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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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