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规定
一、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依据
1、《合同法》
2.《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3.《民法通则》也是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依据。
二、施工项目合同履行中涉及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三、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分析
合法的工程合同必须符合如下基本要求;
1.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包括:
(1)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
(2)工程建设的许可证,建设规划文件,城建部门的批准文件。
(3)招标投标过程符合法定的程序。
2.工程承包合同的目的、内容(条款)和所定义的活动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
3.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有效性。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
施工项目合同施工阶段履行中承包人一方的管理内容一般包括:
一、项目经理部必须履行合同的内容
1.项目经理应负责组织施工合同的全面执行。
2.遵守《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原则。
3.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应依法及时处理。
4.履行分包合同时,承包人应当就承包项目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向承包人负责。因分包人过失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总包、分包之间的合同关系)
二、依《合同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转让、终止和解除工作
(一)项目经理应随时掌握合同发生变更的情况
1.工程增减。
2.质量及特性变更。
3.工程标高、基线、尺寸等变更。
4.工程删减。
5.施工顺序变化。
6.永久工程附加工作、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变更等。
(二)合同变更的处理
1.工程师向承包人提出变更令,或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将变更向工程师提出申请。
2.工程师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人。
(三)承包人必须掌握索赔知识,按要求进行
1.有正当索赔理由和充分证据。
2.按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办。
3.准确、合理地计算索赔时间和费用。
(四)合同终止后,承包人应做的评价工作
L合同订立情况评价。
2.合同履行情况评价。
3.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4.合同条款评价。
三、合同实施控制
(一)合同交底
[案例2K320022-1]
1.背景
某市政工程公司承接到一个高架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组建后,经营合同部门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向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了交底。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由于不清楚与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故项目实施时对许多情况不清楚,经常要询问经营合同部门有关情况。
2.问题
(1)合同交底的内容包括哪些?
(2)本案例中经营合同部门交底内容完全吗?简要说明理由。
3.分析与答案
(1)合同交底的内容:①合同的主要内容。②投标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情况;③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风险和建议;④合同要求与相关方期望、法律规定、社会责任等。
(2)不完全。应补充交待②③④方面的内容。
点评:此案例的问法有问题,考试时不会这样问的。
(二)合同实施监督
合同实施监督的目的是保证按照合同完成自己的合同责任。
(案例2K320022-2)
1.背景
某项目经理承接一项道路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涉及多个分包商,分成多个工程小组实施。为了保证合同履约,对合同能有效控制,项目经理对合同实施了监督,做了以下这些工作:
(1)施工现场的安排,人工、材料、机械等计划的落实;
(2)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
(3)会同项目管理的有关职能人员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
2.问题
(1)为了保证合同履约,对合同能有效控制,对合同实施监督应做哪些工作?
(2)本案例中项目经理对合同实施监督,所做工作符合要求吗?请简要说明理由。
3,分析与答案
(1)项目经理还应做以下一些主要工作:
①落实合同实施计划,为各工程小组、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
②在合同范围内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解决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2)不符合。因为合同监督不全面。
(三)合同跟踪
1.合同跟踪的作用
2.合同跟踪的依据
(1)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
(2)各种实际的文件
(3)工程管理人员每天对现场情况的直观了解
3.合同跟踪的对象
(1)具体的合同实施工作
(2)对工程小组或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进行跟踪。
(3)对业主的工作进行跟踪。
(4)对工程总体进行跟踪。
(四)合同实施诊断
合同诊断是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判断和趋向分析、预测。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一、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
1、发包人违约2、不可抗力事件3、合同缺陷4、合同变更5、工程师指令6、其他第三方原因:
二、施工索赔的程序及依据
[案例2K320023]
1.背景
某工程公司在某市承建了一项道路及污水处理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遭遇该市50年未遇的特大暴雨,不仅影响工期至少30d,且一些已实施部分工程也受到破坏,修复也需要投入。
2.问题
(1)承包人因暴雨影响是否能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的理由和证据分别是什么?
(2)施工索赔的程序和依据有哪些?
3.分析与答案
(1)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特大暴雨属于索赔理由不可抗力中的自然事件。承包人应详细收集该市同一时期的历年气象分析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具体的施工进度和有关的文件作为索赔的证据。
(2)施工索赔的程序为:
①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
②承包人提出索赔报告和相关证据资料。
③工程师和业主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④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阶段性向工程师和业主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工程师和业主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⑤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如果双方对索赔事件的责任、索赔款额或工期展延天数分歧较大,通过谈判达不成共识,按照条款规定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通知承包人。
⑥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⑦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2)施工索赔的依据有: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
3)进度计划、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单选: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
A 视影响程度不定期的提出中间索赔报告
B 在事件终了后,一次性提出索赔报告
C 阶段性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索赔事件终止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D 阶段性提出索赔报告,索赔事件终止后14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如下:
1.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和标准图集。
2.现行预算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材料、人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及调价规定。
5.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6,预算工作手册及有关工具书。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主要有单价法和实物法。
实物法编制预算所用工、料、机的单价均为当时当地实际价格,编得的施工图预算可较为准确地反映实际水平,适合市场经济特点。
熟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工程量清单主要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案例2K320033)
1.背景
某公司拟投标某市政工程,该工程技术要求较高,而该公司在这类工程的施工中有丰富的业绩和较高声誉。
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提供了工程量清单。在购买标书后,对报价部分采用了如下计算方法,工程量直接使用清单数量,价格使用某定额站的信息价格。由于措施项目一览表内容只列了项目,没有给出工程量,没有依据无法报价,所以这部分内容未予报价。全部组价后,投标方未做任何调整。
快到投标截止时,投标单位发现有一个竞争对手的实力与本公司相当,而本公司的标价极可能高于对方。因此,采取一定措施后,再封标。然后按规定时间送招标单位。
2.问题
(1)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该公司的实力,本工程应如何报价?
(2)承包商直接使用清单工程量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价格使用某定额站的信息价格是否妥当?如不妥当还需参考哪些内容?
(4)承包商对措施项目的处理对吗?如不对应如何处理?
(5)评价全部组价后,投标方未做任何调整的做法是否正确?
(6)针对快到投标截止发生的情况承包商应采取什么策略?为什么?
3.分析与答案
(1)应按合理低价投标,即成本加上一定利润。
(2)妥当。因为工程量清单的准确与否由建设单位负责。
(3)不妥当。应参考当地的市场价格,并考虑预期涨价因素。
(4)不对。应报价。因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作适当调整。投标人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 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通盘考虑,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
(5)不对
(6)可采取多方案报价法、突然降价法、增加建议方案法及许诺优惠条件等。本项目中可采用突然降价法。(但一定要注意,所采用的方法,招标文件中是允许的;如招标文件不允许,则不要采用,否则评标时将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