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基地地面宜高出城市道路的路面,否则应有排除地面水的措施 基地应有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口(人员密集的基地) 基地应至少一面临接城市道路 基地有滑坡、洪水淹没或海潮侵袭的可能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 基地或建筑物的出入口,应避免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