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注册建筑师报名时间3月2日至15日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9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11日、5月12日、5月18日、5月19日举行。
考点统一设置在省直(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二、报考条件
2019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我省省内企业考生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报考条件咨询(浙江省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71-87055123。
三、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于3 月2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一次性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可再报名。
(一)报名人员应按报考条件的规定和报名系统的设置要求,如实填报和选择相关报考信息,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考生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方法和省直的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二)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一定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止选错报名点和考试科目,以及传错照片等,务必经反复核对,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再进行网上交费。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用于考后报考资格审查。
(三)若在网上交费前发现报名信息有误,报名人员可自行修改(但报考信息必须以交费前最后一次点击“确认”或打印的“报名表”信息为准)。若在网上交费后发现信息有误,须联系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处理。
(四)报名并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5月6日至5月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不得下载后离线打印和自行修改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须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处理。
(五)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由于报考全过程均由报名人员自行网上操作,因此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信息(如姓名、证件号、手机号)、选错信息(如报名点、考试级别、考试科目),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审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进行网上交费,以及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
报名技术咨询和信息修改(省人事考试办公室):0571-88396764、88396765
四、考试资料及考试规定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请考生仔细阅读《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见附件3),以做好考前准备。作图题草图纸随试卷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考试收费和交费方式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按建计〔2016〕82号、浙价费〔2016〕71号收取考务费: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65元,一级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50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70元;二级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75元。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通过支付宝支付的方式,直接在网上完成交费流程。考生所需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试成绩公布和考后报考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同时,考后报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等事项经省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并请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准备工作。
考后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务必在网上公布的时间内、带规定的材料,到省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考后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为方便考生,在考后报考资格审查期间,需要“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的考生,可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通过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省考试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 )查询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纸质证书后可在系统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七、有关要求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3)。要通过各自的信息发布渠道,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审查信息的发布和应审人员的联络工作,努力做到应审尽审。要确保审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报送,谨防遗漏和延误。在考试实施中要加强对考试的服务和安全管理,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对于主观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在“信用浙江网”上予以公布;本考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舞弊行为将依法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