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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与采购辅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目录
  3.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因素、模式及应用
  3.2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
  3.3工程建设项目评价
  3.4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3.5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管理
  3.6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3.7建设工程专项合同
  3.8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
  3.9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
  3.10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3.11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3.12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与建安工程造价管理
  3.13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
  一、培训内容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招标采购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章内容较多,涉及建设项目的决策与实施的全过程。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使学员对建设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清晰的理解,特别是对投资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等内容有较好的掌握。可依据建设项目生命周期的阶段划分,以及项目管理任务等进行授课。本章是招标师应具备的重要基础知识和技能要求,需要系统的进行学习和培训。
  二、主要内容
  本章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投资决策,以及政府与企业投资项目决策的程序与规定
  2.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及实施方式
  3.建设项目的进度管理
  4.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
  5.建设项目的质量与HSE管理
  6.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
  7.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
  三、工程建设项目的知识结构
  1.项目管理的核心:业主的项目管理
  2.业主项目管理的流程:建设市场的分析——项目策划——建设项目管理模式——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采购——验收——试车——投产——项目总结、评价(贯穿全章)。
  3.项目管理的基本目标:企业经济目标(投资、进度和质量)和社会效益目标(公平竞争、社会责任、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
  4.项目管理的基本手段:合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
  5.项目管理方式:业主依据相关法规,从项目策划入手,确保招投标过程的有效性,科学监督和控制供应方(承包方)的项目管理过程,及时验收和评价项目的实施效果,发现风险及时实施预防措施,系统改进项目管理绩效。   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3.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因素、模式及应用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那些在一定条件约束下开展的,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目标的特殊项目,通常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若干个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
  采购管理是工程建设项目及管理的重要环节和任务,涉及工程项目的采购也是国际国内招投标服务的主要适用领域。
  3.1.1工程建设项目生命周期(了解)
  建设生命周期的阶段划分
  工程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可用两种常见的方式、即四阶段和三阶段表达方式予以表达。
  (1)四阶段表达方式是:
  第一阶段:项目决策。项目建议书,项目方案设计(工程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项目的决策阶段。
  第二阶段:工程设计与计划。工程设计与编制预控计划阶段。
  第三阶段:施工。工程采购与施工阶段。
  第四阶段:移交使用。处于保修期的项目使用阶段。
  (2)三阶段表达方式是:
  项目前期管理阶段(决策)。
  项目的建造期或建设期管理阶段(设计和施工合为一个阶段)。
  项目后期(竣工保修)管理阶段。
  (注意:与“项目生命周期”的四个阶段/六个阶段之区分。)
  (注意:与“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六个工作阶段”的比较。)
  3.1.2工程建设项目参与方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了解)
  工程建设项目参与方:业主(熟悉)、管理咨询方(熟悉)、设计方、施工方;
  项目的其他利益相关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受到项目影响的社区及公众等。
  3.1.3工程建设项目各参与方介入项目的周期(了解)
  业主对项目的介入必须是全过程的。在项目的不同阶段,业主身份的表现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管理咨询方的介入:
  业主在决策阶段就委托管理咨询方介入项目管理——“项目全过程管理”(PM);
  业主在工程设计与编制预控计划阶段才委托管理咨询方介入项目管理——“建造全过程管理”(CM);
  业主在施工图设计完全完成后才委托管理咨询方介入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服务;
  如业主只委托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招标代理、编制标底等专业性的管理咨询工作——阶段性咨询服务。
  设计方开始介入项目工作的时间,其起始期往往均是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甚至可能更早。
  施工方介入项目的结束期基本上都是相同或相近的,但其介入项目的开始期却因项目管理模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并与其前置条件——招标图纸的完备情况相互衔接:
  1)以施工图纸作为招标图纸,施工方介入的只是项目的施工阶段;
  2)以扩大初步设计的图纸招标,施工方就已介入了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
  3)以招标用的方案设计图为基础,总承包方所介入的是项目建造的全过程。
  3.1.4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方法:
  1)线性顺序法;
  2)快速路径法。
  采用快速路径法加大了工程实施管理的风险,运用它也是有约束、有限度的。
  线性顺序法、快速路径法管理实施方法的相互关系:
  1)线性顺序法与快速路径法本身并无先进与落后之分;
  2)快速路径法本身就是建立在线性顺序法基础之上的;
  3)同一项目中往往交错地采用线性顺序法和快速路径法来实施。
  各种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下的合同关系(7种):(熟悉)
  (1)传统管理模式(DBB)的合同关系:业主只进行一次施工招标并与一个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如有其它施工与供货单位参与项目,则它们均将由前述施工单位自行确定并成为它的分包商。
  该模式管理的技术基础是线性顺序法,它的缺陷是耗时较长。
  该模式工作界面清晰。FIDIC(红皮书、粉皮书)的工程管理基础也是这一模式。
  (2)建造管理模式(CM)的合同关系:与过去那种等招标用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才集合进行一次性招标的传统项目模式不同,建造管理模式将全部工程按专业分割为若干子项工程,并对有关子项工程采取依次性发包。该模式下的多为平行发包的合同方式。
  该模式将全部工程按专业分割为若干子项工程,并对其有关子项工程采取依次性发包,其技术基础是快速路径法。由业主直接就每个分项工程与专业承包商签订平行的承包合同,即不设施工总承包商。
  业主与各个设计、施工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安装单位等签订合同,是承包合同关系;业主与CM经理、建筑师之间则是咨询合同关系;而业主任命的CM经理与各个施工、设计、设备供应、安装等承包商之间则只是业务上的管理和协调关系。
  最大优点:缩短工期。风险:业主(主要是设计变更风险)。
  (3)管理承包模式(MC)的合同关系:项目管理的风险承担关系由业主转移给管理承包商,承包商与供货商均直接与管理承包商签约,而不是与业主签约。
  风险:管理承包商。
  (4)设计、采购、建造模式(EPC)的合同关系:减少了设计与施工方在合同上的工作界面,EPC合同通常应为总价包干合同。
  (5)设计+管理模式(D+M)的合同关系:这一模式是业主将分别委托建筑师与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改为委托一家公司同时承担二项业务,减少了二业务间的工作界面。在合同管理操作上,D+M模式类似于CM模式。
  (6)自设管理机构平行发包模式的合同关系:从其承发包体系上讲,接近于CM模式,多有平行的专业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约,并且总承包体系是不够清晰的。
  (7)委托代理式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项目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式管理的关系,且在项目管理架构中采用了施工和设计总承包的体系。       3.2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
  大纲要求:
  熟悉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程序、主要工作、规定条件和许可管理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特点、审批程序、条件和审批资料要求,企业投资项目的类型、核准和备案的程序、条件及核准、备案的要求。
  3.2.1项目投资决策的内容与条件(熟悉)
  从投资的角度看,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是落实一次性投资活动的一种基本形式和方法;
  从项目的角度看,工程建设项目是以投资为内容的一种特定工程建设项目。
  (1)政府对建设项目的行政管理程序
  管理程序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不同的参与主体在投资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承担的职责不同,因而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其不同的目标和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程序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其中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类是投资者或投资主体的管理。
  第三类是投资过程中某类任务的承担者或参与主体的管理。
  管理程序是一种主观的管理行为。它可以根据管理者的意愿进行设定并有所调理。我国目前的投资与建设管理程序主要是政府对项目的行政管理程序,形成了分级、分段、分类和分项目管理的格局。
  投资决策的质量是决定项目是否成功的关键。
  与项目投资决策有关的主体至少有3个:
  1)投资者(企业);
  2)贷款者(银行);
  3)政府。
  (2)可行性研究的概念(了解)
  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对拟建项目所进行的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它是项目周期的最重要环节。
  (3)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作用(熟悉)
  ①作为投资项目决策的基本依据;
  ②作为编制投资项目规划设计及组织实施的依据;
  ③作为向银行等金融组织、风险投资机构和社会筹集资金的依据;
  ④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项目的依据;
  ⑤作为签订有关项目各类合同或协议的依据;
  ⑥构成项目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3.2.2投资体制改革的要点(了解)
  (1)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特征
  1)实行自主决策,自我约束的企业投资制度;
  2)市场对投资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3)实行灵活有效的投资宏观调控。
  (2)投资体制改革的原则
  1)效益原则;(投资体制改革模式的最高原则。)
  2)市场取向原则;
  3)适度与国际接轨原则。
  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确立投资体制改革新的目标;
  2)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3)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与“备案制”;(熟悉)
  4)鼓励社会投资;
  5)改进投资宏观调控手段。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如果项目的投资建设涉及公共利益,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实行核准制,但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核准属于行政认可,凡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应履行相应的核准程序方可投资建设。对于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也不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的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之外的所有企业投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实行备案制,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3)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4)投资体制改革后政府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方式(了解)
  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三者并立的投资项目管理方式。
  1)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继续实行审批制。其中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入方式的,审批程序上与传统的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基本一致,继续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2)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3)对于以投资补助、转贷或贷款贴息方式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项目核准或备案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资金申请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只对是否给予资金支持进行批复,不再对是否允许投资建设提出意见。
  3.2.3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熟悉)
  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决策。①投资项目必须先列入行业和区域发展规划,国家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决定项目是否立项;②经过可行性研究的审查,从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决定项目的建设方案,最终才能开始项目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决策程序:(注意顺序)
  1)行业或部门规划;
  2)项目建议书审批(独立咨询机构评估);
  3)可行性研究审批(独立咨询机构评估);
  4)批准建设、转入项目准备阶段。
  3.2.4企业投资项目决策(熟悉)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类型:(了解)
  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分为三类,即对内资企业在我国境内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准,对内资企业在我国境外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准,以及对外资企业在我国境内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准。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条件,核准文件内容的调整规定(熟悉):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已经核准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原项目核准机关应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要求其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3)核准期限的规定(熟悉):
  项目核准机关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对项目申请报告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理由。
  项目核准机关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项目,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4)备案制的属地原则,备案材料的规定(熟悉):
  备案制既不同于传统的审批制,也不同于核准制。备案制的程序更加简便,内容也更简略。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级备案制。
  备案项目企业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备案申请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资项目涉及环境保护、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的需提交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意见等。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对备案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企业出具项目备案确认书。
  除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外,应当予以备案。
  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级备案制。
  (5)不予备案的项目类别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将不予以备案。     3.3工程建设项目评价
  大纲要求:
  了解建设项目经济、社会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与评价程序。
  3.3.1工程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了解)
  (1)审批制下建设项目的评价依据
  对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规定进行项目的经济评价,对于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其经济评价可根据投资方的要求,参照《方法与参数》进行。
  (2)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指标
  对于经营性项目,主要评价项目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财务生存能力。对于非经营性项目,可以只评价项目的财务生存能力。
  (3)国民经济评价的适用范围
  国民经济评价的适用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且需要政府主权信用担保的项目,需要政府核准的项目。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包括:
  1)财务评价;
  2)国民经济评价。
  3.3.2工程建设项目社会评价(了解)
  社会评价主要适用于那些对当地社会及人民群众影响(包括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较大、容易产生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的投资项目,如:需要大量移民或者大规模拆迁的交通、水利项目;农村区域开发或扶贫项目;文化教育、卫生等公益性项目等。
  建设项目社会评价的主要内容:
  1)社会影响分析;
  2)社会风险分析;
  3)项目与所在地的相互适应性分析。
  社会影响分析的目的是消除或尽量减少项目对当地社会的负面影响。
  社会风险分析的目的在于尽量规避项目的社会风险。
  3.3.3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熟悉)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
  2)坚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要求;
  3)坚持“三同时”原则;即环境治理设施应与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力求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5)注重资源的综合利用。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等三类。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制(掌握)的规定如下:
  1)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
  2)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之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
  3)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   3.4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大纲要求:
  熟悉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程序、主要工作、规定条件和许可管理要求。
  熟悉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监理制度的运用;
  熟悉建筑业专业分类、工程设计、施工和咨询单位资质和市场准入管理,建筑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依据工程项目技术要求选择符合相应资格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3.4.1广义的项目管理与狭义的项目管理
  3.4.2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阶段划分(熟悉)
  (1)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划分为六个工作阶段
  1)初步决策阶段。决定项目“做不做”的问题。
  2)设计准备阶段。决定项目“怎么做”的问题。
  3)设计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完成项目各项预控计划的编拟,确定项目的预控指标,为项目的目标管理奠定较为牢固的基础。
  4)施工阶段。业主下达项目开工令开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控制。
  5)动用前准备阶段。对工业工程项目施工后期的工业设备调试与试运行试投产的工作安排。
  6)工程保修责任期。
  (注意:与“工程建设项目生命周期”的三阶段/四阶段表达方式之区分。)
  (2)各个阶段业主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项目管理六个工作阶段业主方承担的主要管理工作内容,其业主的核心工作包括:
  1)分析市场的综合信息;
  2)确定项目的功能与规模;
  3)安排筹融资;
  4)建立项目管理体系与架构;
  5)决定其他各方参与项目的时间、方式和条件,;
  6)制定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并编制项目管理的全部预控计划;
  7)实施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的监督和控制等。
  3.4.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方式(熟悉)
  1)业主方自设管理机构实施管理的方式;
  2)业主方委托专业管理咨询单位代理管理;
  3)业主方与管理咨询单位的一体化项目管理(合并办公);
  4)由专业项目管理单位进行管理承包;
  5)BOT、PPP等特殊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式。
  3.4.4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度(熟悉)
  (1)强制实施建设监理制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掌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2)施工监理过程的主要工作内容(了解)
  1)协助业主选择承包人;
  2)技术监督和检查;
  3)施工管理;
  4)协调管理;处理施工阶段的各种现场纠纷和签证工作。
  5)知识产权管理;根据合同规定保证相关方知识产权得到保护。
  6)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
  7)信息资料管理。
  3.4.5建筑市场准入管理(熟悉)
  《建筑法》中对建筑市场的准入规定
  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都是有市场准入限制的。
  《建筑法》规定:
  1)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b)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c)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3)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相关建筑领域的资质管理规定
  (1)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2)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特级及一、二、三、四级五个级别,实行分级审批。新开办:暂定等级。
  3)工程咨询企业的资质管理。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4)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5)工程招标代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分为甲级、乙级。新申请:核定为乙级。
  (2)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实行从业与执业的双重管理。从业人员一般应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历及职称,或经相应技能的培训,获得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而执业资格则是指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目前国家已实行涉及建筑业的主要执业资质有:
  1)一般咨询类:制造业、石油化工业、汽车业、高科技产业、通信业、建筑业、服务业、教育、医疗行业、政府机构等注册咨询师;
  2)勘察设计类: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
  3)管理咨询类: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4)施工管理类:一、二级注册建造师。   3.5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管理(掌握)
  大纲要求:
  熟悉建设项目各阶段进度计划的类型、特点及编制依据、方法。
  了解建设项目各阶段进度管理的原则、方法和措施。
  3.5.1项目进度管理体系(了解)
  从项目启动到开始施工的漫长过程中,项目核心的进度管理工作是就业主和管理咨询方以向其他各参与方下达进度指令方式的进度管理。
  (1)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编制过程,需具备的基础条件(掌握)
  由业主、管理、监理、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四/五方共同讨论确认并联合签发;具体编制计划时可按以下三个步骤(掌握)进行:
  1)由业主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单位编制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初始版本。需要具备的条件:项目的方案设计已经确定,初步设想了施工承包方式及总承包的内容等。
  2)编制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正式版本。
  需要具备的基础条件: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方已经确定,施工承办方已经编制了由其承担部分的详细的进度控制计划,并能提供对进度总控制计划初始版本的修改意见。一般情况下,对总承包方自己承担工作部分的进度构想要充分尊重总承包方的意见,对总包与专业分包施工工序安排要充分沟通协商。
  3)编制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调改版本。
  (2)项目短周期工程综合进度计划的性质及编制依据
  1)项目短周期工程综合进度(第三级计划)是完全的执行性计划,各个专业分包单位必须遵从;
  2)项目短周期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其编制依据应是上述第一,二级计划。
  3)其检查落实一般与项目总承包方组织的调度会结合进行。
  注:第一级计划——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是控制项目总体进度的计划,一般是项目管理咨询单位代业主编制初稿,由业主、管理、监理、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四方或五方共同讨论确认并联合签发;其内容涵盖项目开发建设各个过程所有影响进度的主要管理工作与工作安排。
  第二级计划——各专业工程进度计划。
  第三级计划——项目短周期综合进度计划。三级计划突出各专业分包单位间的工艺工序衔接流水安排及各专业工程对施工场地与现场共享资源的占有关系,集中体现了总承包方从项目总体进度的考虑出发,对有限的时间、场地等共享资源的统一分配。
  总控制计划初始版本/正式版本在编制时应本着前紧后松原则,一般均留出总工期5%~10%的裕量。
  二级计划可以作为约束专业分包方或专业承包方在其工期内分阶段实现形象进度、完成相应进度管理目标的依据性文件。
  二级计划只是编制三级计划的工具。
  三级计划是完全的执行性计划。
  3.5.2项目进度管理的核心角色与内容(了解)
  业主(可能还有管理咨询单位)是项目唯一的全过程的参与者,具有从项目全局与整体看待进度管理的视野,只有他们才能成为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主导者。
  3.5.3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与进度计划控制的技术手段(熟悉)
  (1)项目进度计划编制的五步骤方法(熟悉)
  1)利用工作(工程)分解结构确定管理任务和子项任务。
  2)利用组织分解结构界定承担上述任务的机构与岗位。
  3)检查任务和子任务之间的逻辑关系。
  4)草拟进度计划。
  5)完善并优化进度计划。
  (2)横道图的基本概念(熟悉)
  横道图又称甘特图,把计划安排和进度管理两种职能组合在一起,通过日历形式列出项目活动期及其相应的开始和结束日期,为反映项目进度信息提供了一种标准格式。其优点是简单、明了、直观和易于编制,但横道图也存在明显的缺点:不能系统地表示出项目各项活动之间的复杂关系,不能表示活动较早或较晚开始或结束对进度的影响,不能指出影响项目进度的关键所在。
  横道图是进度计划编制中最常见且被最广泛应用的一种工具。
  (3)关键路径法与根据网络图计算关键路径(掌握)
  关键路径法具有明显的优点,其是一种最常用的数学分析技术,其基本原理是用网络图表达项目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进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网络分析,计算网络中各项时间参数,确定关键活动与关键路线,利用时差调整与优化网络,求得最短工期。同时,还要考虑成本与资源问题,求得项目计划方案的综合优化。简单地说,关键路径法可用以确定项目各项活动最早、最晚的开始和完成时间。
  最早开始时间:ES
  最迟开始时间:LS
  最早完成时间:EF
  最迟完成时间:LF
  时差也称为“浮动时间”或“宽裕时间”,表再为项目活动减去整个项目的机动时间。
  关键路径法的重点是确定项目的关键路径,将项目网络图中的每条路径所有活动的历时分别相加,时间最长的路径就是关键路径。
  关键路径上的活动称为关键活动,关键路径的节点称为关键节点,(当计算工期等于计划工期时)关键活动的总时差为零。
  关键路径就是网络图中由一系列活动构成的活动工期最长的那条路径;如果关键路径上的某项活动未如期完成,所有处于其后的工作活动都要往后拖延,最终的结果是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反之,如果关键路径上的某项活动能够提前完成,那么整个项目也有可能提前完成。由此可知,在编制项目进度计划时,关键路径上的活动是关注的重点。
  确定关键路径的方法除了找出所有活动的历时相加最长的路径外,还有一种常用的方法是找出那些具有最小时差的活动,即用每项活动的最迟完成时间减去最早完成时间(或用最迟开始时间减去最早开始时间),然后找出时差值最小的各项活动。如果时差都是正的,则选择正时差值最小的活动;如果存在负时差,则选择负时差绝对值最大的活动。所有这些活动就是关键路径上的活动。   3.6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大纲要求:
  熟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类型、适用范围,依据项目特点选择合同的类型及合同履约担保方式。
  3.6.1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内容(熟悉)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如业主或投资方等)与项目供应商(针对采购而言就是买方与卖方,针对招标采购就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为完成指定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或内容而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类特殊的加工承揽合同。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和依据
  1)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应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守法原则。
  2)项目合同的订立应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建筑行业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条例及管理法规等,如《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等。
  3.6.2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主要类型和适用范围(熟悉)
  转包合同往往不具备合法性。
  合同的主要类型
  按计价方式分类:
  1)总价合同;
  2)成本加酬金合同;
  3)计量估价合同;(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方式的较多。)
  4)单价合同。
  (注意:与“计价依据划分的合同类型”之区别)
  按合同范围大小分类:
  1)一体化承包合同;
  2)技术服务合同;
  3)咨询服务合同;
  4)分期式合同。
  3.6.3建设工程项目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熟悉)
  (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
  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定金、保证、抵押、留置权、质押五种。(注意区别)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不同于预付款,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是,预付款不具备担保作用。如果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应如数退还预付款,但不发生像定金那样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
  保证合同是从合同,被担保的合同是主合同。
  留置是用标的物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
  质押是当事质押人一方以动产或某种权利作为抵押的一种担保形式。
  (2)投标保证金的相关内容(掌握)
  投标保证金,是指为了避免因投标人投标后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随意变更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有很多种,通常有: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不可撤销信用证;银行保函;由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书。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超出投标价的2%左右,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通常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日。
  (3)履约担保的概念,熟悉其三种基本形式(了解)
  履行担保一般有三种形式: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书和保留金。
  (4)预付款担保(了解)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以后,发包人给承包人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但需由承包人的开户银行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担保。(注意:一般预付款比例与“包工包料的预付款比例”。)
  (5)支付担保
  支付担保是指应承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
  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应是金额担保;实行履约金分段滚动担保。担保额度为工程总额的20%~25%。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
  3.6.4合同的公证与鉴证
  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依法对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的一种法律制度。(司法行政行为)
  合同的鉴证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行政管理行为)
  经过公证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高于经过鉴证的合同。      3.7建设工程专项合同(掌握)
  大纲要求:
  掌握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其他咨询服务合同、货物采购合同的要点和范本的应用。
  熟悉FIDIC主要标准示范合同的类型、特点、适用范围。
  3.7.1国内工程类合同示范文本(掌握)
  合同示范文本按照合同对象的不同分为以下类型: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4)建设工程物资采购等其他示范文本。
  (1)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
  1)《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等内容,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
  2)《通用条款》。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共十一部分,共47个条款。《通用条款》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在使用时不作任何改动。
  3)《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结合发包工程实际情况和发包人、承包人的相关共识,对通用条款的补充、修订或具体化。专用条款的序号应与通用条款对应,应对照理解和使用,两者规定不一致的,专用条款的解释优先于通用条款。
  4)附件。
  (2)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了解)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由“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组成。
  3.7.2FIDIC标准合同范本简介(熟悉)
  (1)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的适用范围
  《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该合同条件被推荐用于由业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其它土木工程。该合同条件与原来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相对应,其名称的改变并不是为了简化,而在于其适用的工程范围扩大,不仅可以用于土木工程,也可以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新红皮书的适用条件为:
  ①各类大型复杂工程。
  ②业主负责大部分或全部设计工作。
  ③承包商的主要工作为施工,但也可承担部分设计工作,如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工程的设计。
  ④由工程师监理施工和签发支付证书。
  ⑤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按工程量表中的单价支付完成的工程量。
  ⑥业主愿意承担比较大的风险。
  (2)生产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新黄皮书)的适用范围
  《生产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新黄皮书被推荐用于电力或机械设备的提供和施工安装,以及房屋建筑或其它土木工程的设计和实施。新黄皮书的适用条件为:
  ①该合同条件的支付管理程序与责任划分基于总价合同,因此它一般适用于大型项目中的安装工程。
  ②业主只负责编制项目纲要和提出对设备的性能要求,承包商负责全部设计工作和全部施工安装工作。
  ③工程师来监督设备的制造、安装和工程施工,并签发支付证书。
  ④风险分担较均衡。新黄皮书与新红皮书相比,最大区别在于新黄皮书的业主不再将合同的绝大部分风险由自己承担,而将一定风险转移至承包商。
  (3)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银皮书)的适用范围
  ①私人投资项目,如BOT项目(地下工程太多的工程除外);
  ②基础设施项目(如发电厂、公路、铁路、水坝等)或类似项目,业主提供资金并希望以固定价格的交钥匙方式来履行项目;
  ③业主代表直接管理项目实施过程,采用较宽松的管理方式,但严格进行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以保证完工项目的质量;
  ④项目风险大部分由承包商承担,但业主愿意为此多付出一定的费用,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时肯定会加入较大的风险费。
  (4)了解简明合同格式(绿皮书)的适用范围
  FIDIC编委会编写绿皮书的宗旨在于使该合同范本适用于投资规模相对较小的民用和土木工程。     3.8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熟悉)
  大纲要求:
  熟悉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方法、措施和程序以及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3.8.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合同制定阶段和合同实施阶段合同管理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基本过程
  项目合同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是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进行管理活动的过程。
  合同管理过程以合同签订为界,包括合同制定阶段的管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管理。
  合同制定阶段的管理(掌握),主要包括从承包商资格预审、编制投标文件、投标、评标、合同谈判到确定承包商的整个过程中涉及合同条件和内容准备的相关管理活动。可能涉及投标人清单的编制和批准、合同条款、投标人须知的编制、开标、评标、合同授予、移交文件等内容和程序。
  合同实施阶段的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签订以后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管理,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工作是按合同约定的范围、计划、支付条款等程序和规则完成的,同时也包括双方对合同交底、履行及变更的管理,直至合同关闭。
  (2)项目合同管理的依据和基本原则
  1)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依据:
  ①合同。
  ②工作结果。
  ③变更申请。
  (2)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全面管理原则;
  2)预防为主原则;
  3)分类管理原则;
  4)流程管理原则等。
  3.8.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分析的内容
  合法性、完备性、公平性、整体性、应变性、合同条款的选用分析、合同间的协调性、合同文字唯一性和准确性分析等内容。
  工程项目的合同分析,包括:
  1)合同合法性分析;(法律底线)
  2)合同完备性分析;(不要遗漏)
  3)合同公平性分析;(对等、公平合理,为业主降低风险)
  4)合同整体性分析和合同类型的选择;(合同条款是一个整体,各条款之间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一个合同事件,往往会涉及若干条款,如关于合同价格就涉及工程计量、计价方式、支付程序、调价条件和方法、暂定金的使用等条款,必须认真仔细地分析这些条款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权利义务的平衡和制约上的顺序关系和相互依赖关系。各条款间不能出现缺陷、矛盾或逻辑上的不足。
  合同按其计价方式主要有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各种类型合同有其适用条件,合同双方有不同的权力与责任分配,承担不同的风险。工程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同类型,有时一个项目的不同分项有不同的计价方式。)
  5)合同条款的选用分析;
  6)合同间的协调分析;
  7)合同应变性分析;
  8)合同文字唯一性和准确性分析。
  上述内容按以下关键字记忆:“准备调整条款应公平合法”,这句话的意思不仅与合同分析的目的密切相关,而且囊括上述8项内容的关键字,即:
  合同文字唯一性和准确性分析;
  合同完备性分析;
  合同间的协调分析;
  合同整体性分析和合同类型的选择;
  合同条款的选用分析;
  合同应变性分析;
  合同公平性分析;
  合同合法性分析。
  选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应尽可能使用标准的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应与双方的管理水平匹配,否则执行时有困难;
  3)选用的合同条款双方都较熟悉,既利于业主管理工作,又利于承包商对条款的执行,可减少争执和索赔;
  4)选用合同条款还应考虑到各方面的制约。
  保证业主对工程的控制权力,包括:
  1)工程变更权力;
  2)进度计划审批权力;
  3)实际进度监督权力;
  4)施工进度加速权力;
  5)质量的绝对检查权力;
  6)工程付款的控制权力;
  7)承包商履约时业主的处置权力。
  合同状态是指合同各方面要素的综合,它包括合同价格、合同条件、合同实施方案和工程环境四方面。
  3.8.3项目合同订立中的管理
  合同价格是合同谈判中的核心问题,也是双方争取的关键。
  验收是工程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因而需要在合同中就验收的范围、时间、质量标准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与违约责任不同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适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等情况下对过失方的追究。
  (1)合同订立的程序(掌握)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双方当事人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合同并生效。
  (2)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了解)
  凡违反合同订立原则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    3.9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掌握)
  大纲要求:
  熟悉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审查和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内容、程序和方法。
  了解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内容、主要管理环节和方法。
  3.9.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特点(了解)
  质量管理是指确立和实现质量方针的全部职能及工作内容,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的一系列活动。
  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是业主建设意图通过项目策划,包括项目的定义及建设规模、系统构成、使用功能和价值、规格档次标准等的定位策划和目标决策来提出的。
  3.9.2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质量控制(熟悉)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质量得以实现的责任主体是设计单位。
  (1)项目设计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熟悉):
  1)执行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标准。
  2)保证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合理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满足业主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控制工程总造价,达到项目技术经济目标的要求。
  3)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
  4)设计图纸必须按规定具有国家批准的出图印章及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的执业印章,并按规定经过有效审图程序。
  执行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标准,主要是:
  ①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批准、环境保护、三废治理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各地方政府、专业管理机构发布的法规规定等;
  ②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规定文件等;
  ③经过授权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批准文件及设计纲要等文件;
  ④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
  (2)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质量控制的方法(熟悉):
  1)科学策划项目设计。
  2)组织设计招标。
  3)组织供方采购。
  4)协调设计过程。
  5)控制设计深度。
  6)组织施工图图纸会审。
  7)控制设计变更质量。
  3.9.3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了解)
  (1)熟悉施工质量控制内容(熟悉)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的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其他相关方是项目施工质量的重要关联者。工程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施工质量控制目标如下表所示。
  重要工序(过程)只占施工工序因素的5%左右,但却可以直接影响和决定90%以上的工程质量因素及其结果。
  凡属关键技术、重要部位、控制难度大、影响大、经验欠缺的施工内容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部位等,均可列为质量控制点,实施重点控制。(熟悉)
  施工阶段的质量自控主体是(熟悉):施工单位、供应单位,不能因为监控主体的存在和监控责任的实施而减轻或免除其质量责任。
  施工阶段的监控主体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政府。
  (2)工程质量保修的内容(了解)
  工程质量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9.4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成本控制
  鉴定成本。用于施工过程及其产品的质量检查、检验和评估的费用。
  3.9.5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验收(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验收的程序与要求)(熟悉)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验收包括工程施工质量的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部分。
  (1)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与组织(熟悉)
  1)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2)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应在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通知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验收,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请设计单位参加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检查、评定,符合验收,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4)建设单位收到验收申请后,应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等方面人员进行单位工程验收,明确验收结果,并形成验收报告;(注意没有政府)
  5)按国家现行管理制度,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验收文件报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该具有规定的资格;
  3)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4)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5)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应该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标准;
  6)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及施工内容,应有按照规定对材料及施工内容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资料;
  7)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分工程、专业工程应进行功能性抽样检测;
  8)工程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后共同确认。
  3.9.6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改进(熟悉)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主体是业主或发包方。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过程(了解):
  1)确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策划要求;
  2)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
  3)确定项目的质量管理职责;
  4)实施资源的采购(包括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承包商的评价选择);
  5)监督实施承包商的设计、采购交底和技术交底;
  6)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的工序施工条件,包括施工工序、程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7)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工序施工中人员操作程序、操作质量是否符合质量规程要求;
  8)监督检查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中间产品的质量;
  9)参与对工序质量符合要求的中间产品(分项工程)及时进行工序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
  10)参与解决有关项目质量问题和实施质量改进的工作。
  建设单位应贯彻“质量控制,预防为主”的基本要求。   3.10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了解)
  大纲要求:
  了解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条件及标准。
  3.10.1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和任务
  3.10.2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HSE)的特点
  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产使用要经历六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要控制施工的安全和环境问题。
  3.10.3施工安全的管理
  (1)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基本要求(了解)
  施工安全管理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管理的目标(了解)是保证人员健康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实现风险预防。
  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1)只有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以后才可以开工;(了解)
  2)施工单位必须持有《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3)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才能上岗;
  4)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进厂、进车间和进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确保证书有效;
  6)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7)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8)施工现场所有安全设施应确保齐全,并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9)施工机械必须经过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安全管理程序(了解)
  1)危险源识别,实施风险评价;
  2)确定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
  3)编制项目安全措施计划(或施工安全方案);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安全检查分为(了解):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按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职业伤害事故可分为(了解):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
  3.10.4职业病的管理
  《职业病目录》列出的法定职业病为10大类共115种。(了解)
  3.10.5施工环境的管理
  施工过程是直接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的主要因素。
  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而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是施工环境的污染预防要求。(了解)   3.11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了解)
  大纲要求:
  了解建设项目质量、环境、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3.11.1一体化管理体系的特点
  质量管理体系是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基础,是企业经营生产的主要环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风险管理过程;
  环境管理体系是企业实施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员工权益和工作条件的基本保障;
  财务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等体系是支持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条件。
  一体化管理体系策划与设计主要包括四个环节:
  1)建立一体化的管理方针目标;
  2)制定管理措施计划或管理方案;
  3)调整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4)编写体系文件。
  一体化管理体系是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和战略目标要求建立的。
  3.11.2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运行和改进
  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以后,有效持续地实施企业管理体系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
  3.11.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和保持(了解)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企业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书。当企业自我评估认为具备认证条件时,可向认证机构递交认证申请书;企业也可以提前交申请,在认证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准备工作,通常要求体系运行半年以上。
  2)认证机构评审和受理申请。认证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如果满足认证审核的基本条件则受理申请,否则通知公司不予以受理。
  3)认证机构初访(非必须)。初访的目的旨在了解企业现状,确定审核范围,确定审核工作量。
  4)签订认证合同。认证机构和委托方可就审核范围、审核准则、审核报告内容、审核时间、审核工作量签订合同,确定正式合作关系,缴纳申请费。认证合同签订后,被审核方或委托方应向认证机构提供相应的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背景材料,供认证机构进行文件预审。
  5)指定审核小组,开展文件预审。在签订合同后,认证机构应指定审核组长,组成审核组,开始准备工作。由审核组长组织文件预审,如文件无重大问题,则开始准备正是审核。
  6)审核准备。审核组长组织审核组成员制定审核计划,确定审核范围和日程,编制现场审核检查表。
  7)现场认证审核。由认证机构按审核计划对被审核方进行认证审核。如果委托方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认证机构在正式认证审核前进行预审,以便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正式审核顺利通过。
  8)提交审核结论,交认证机构的技术委员会根据ISO9000(或)ISO14000(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进行审定。审核结果可能有三种结论,即推荐注册、推迟注册及暂缓注册。对审核组推荐注册的企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审定是否批准注册,如未获批准则需重新审核。
  9)批准注册,颁发认证证书。由认证机构对审定通过的企业批准注册,认证机构向经批准注册的企业颁发质量、环境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认证机构将获证企业向有关认可机构备案,由其在网站公布。
  10)定期监督审核。认证机构对获证公司进行监督审核,监督审核一般每年一次,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3年后需重新进行认证和注册。
  企业申请——认证中心评审——认证中心审核组到企业现场审核——认证中心评价批准等。
  目前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已经成为建筑企业进入市场的准入要求和投标入围的基本资格。
  由于建筑产品的特点,建筑设计、施工企业大多数实施管理体系认证,而不实施产品质量认证。
  认证机构对获证公司进行监督审核,监督审核一般每年一次,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3年后需重新进行认证和注册。   3.12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与建安工程造价管理(熟悉)
  大纲要求:
  熟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环节、程序和方法。
  了解建设项目投资及其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构成,计价依据和方法以及在建设项目决策、实施和竣工阶段的表现形式。
  3.12.1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与建安工程造价(了解)
  建设投资中的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静态部分,而涨价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动态部分。
  (1)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构成
  1)工程费用。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使用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3)预备费。由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构成。
  4)建设期利息。
  5)流动资金。
  前4项构成工程造价(固定资产投资)。
  进口设备货价通常是指进口设备的离岸价(FOB)。
  (2)建安工程造价的构成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的造价控制紧紧围绕着三大目标: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这种目标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是动态变化的。
  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管理:
  1)工程造价控制是全过程的;
  2)工程造价控制是动态的;
  3)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发展趋势——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
  3.12.2工程计价依据和方法(熟悉)
  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阶段,因此使用双轨制并行的计价依据,即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
  (1)定额计价
  定额计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定额计价实际上是通过颁布统一的计价定额或指标,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进行有计划的管理。
  1)工程建设定额的概念和分类。工程建设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必然也是生产的消费过程。在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工程建设定额就是对这些消耗量的数量规定,即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下,在工程建设中单位产品上人工、材料、机械、资金消耗的规定额度,这种数量关系体现出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格产品下各种生产要素消耗的社会平均合理水平。
  工程建设项目所具有的构造复杂、产品规模宏大、种类繁多、生产周期长等技术经济特点,造成了工程建设产品外延的不确定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工程建设定额的多种类、多层次。工程建设定额是工程建设中各类定额的总称,可以按照不同的原则和方法对其进行科学的分类,分类结果如图3-30所示。
  2)工程建设定额计价的基本程序。
  利用工程建设定额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
  根据图示的计价程序计算出单位工程造价后,再与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汇总即得到单项工程造价,各单项工程造价汇总后再根据费用定额计算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等,最终可以汇总成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总造价。
  (2)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和方法(掌握)。
  工程量清单是由招标人按照招标要求和施工图设计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的工程数量的表格。
  利用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其本质上是由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状况、信息状况进行自由竞价,从而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是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3.12.3项目决策与确定设计方案阶段的投资管理
  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了解):
  1)项目规划和项目建议书阶段,投资估算的精度低,可采取简单的匡算法,如生产能力指数法、单位生产能力法、比例法、系数法等。
  2)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尤其是详细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精度要求高,需采用相对详细的投资估算方法,如指标估算法等。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动态部分主要包括价格变动可能增加的投资额、建设期贷款利息两部分内容,如果是涉外项目,还应该计算汇率的影响。  

  3.13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熟悉)
  大纲要求:
  熟悉建设项目风险转移方式和工程保险的种类、适用及承保范围,依据不同项目类型和条件选择工程保险。
  了解建设项目风险管理的分类与特征,风险的分析应对,风险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以及风险管理程序。
  3.13.1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概述
  (1)风险的处置工具
  常用的风险处置工具有: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减轻、风险自留等措施。
  风险回避是一种最彻底地消除风险影响的策略。
  (2)风险转移的三种方式
  ①在招投标阶段通过设定保护性合同条款将风险转移给合同对方;
  ②通过担保,将风险转移给担保人;
  ③业主和承包商投保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险种,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在三种转移途径中,利用合同的保护性条款来降低或规避某些风险的转移成本相对较低。工程担保和保险需要向被转移者支付一定的风险保障费用,而设置保护性条款的转移费用支出是隐性的,不必直接支付转移费用。
  工程担保是将风险转移给第三方的途径。
  工程保险是借助第三方来转移风险,同其他风险方式相比,工程保险转嫁风险的效率是比较高的。
  目前我国已民用工业的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等。
  (3)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为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处置。
  3.13.2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的分类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自然风险和技术风险是相对独立的之外,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有时表现为相互影响,有时表现为因果关系,难以截然分开。
  3.13.3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阶段风险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阶段主要任务是研究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技术可行性、项目经济合理性。
  项目决策阶段的风险管理,主要风险有:政策变化,通货膨胀,技术进步,汇率变化等。
  3.13.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风险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的风险管理工作重点在于项目融资风险管理、项目设计风险管理和招投标风险管理。
  项目融资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建设开发风险,金融风险等。
  发包人针对设计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可以从风险减轻、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三大基本风险处置策略入手。
  3.13.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风险管理
  项目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主要风险:合同风险,财务风险,技术风险、自然及环境风险、政治社会风险。
  (1)总价合同风险识别与处置
  无论是由工程量清单还是费率方式计算出合同总价,业主都会面临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格调整的风险,以及市场物价起伏过大的风险。
  可调总价合同:小额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大额风险由双方分担或完全由业主承担。业主承担建设期的通货膨胀风险,承包商承担了合同实施期过程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工期等因素导致的其他风险。
  (2)单价合同风险识别与处置
  可通过规定工程量极限变动幅度,当工程量变幅超过极限幅度时,允许按照预先规定方法适当调整单价来降低风险。
  (3)成本加酬金合同风险识别与处置
  投资者实际上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3.13.6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风险管理
  竣工阶段的风险主要集中在资料真实性风险、质量风险、市场风险、合同风险以及工程结算风险。
  3.13.7工程保险(熟悉)
  工程保险是承保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各种风险的保险。广义的工程保险包括工程建设期间的建筑安装工程保险以及其它与工程相关的保险,狭义的工程保险一般仅指建筑安装工程保险。
  (1)建安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及适用范围
  根据适用工程性质的不同,目前国内和国际保险市场最常用的建筑安装工程保险主要召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
  1)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保险是承保以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各类工程在整个建筑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险种,简称“建工险”。
  2)安装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保险专门承保各类机器设备或钢结构建筑物在整个安装、调试期间,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险种,简称“安工险”。
  工程保险责任范围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物质损失部分,第二部分为第三者责任部分。
  对被保险人而言,免赔额并不一定是越低越好。
  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包括几部分:
  1)施工期(建筑安装期);
  2)试车期和考核期;
  3)保证期。
  (2)建安工程保险的索赔和理赔
  ①一般的索赔和理赔流程
  建筑安装工程保险中,被保险人的索赔时效自损失发生之日起,不超过2年。
  ②赔偿处理
  对被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保险公司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在发生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后,保险公司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A.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
  B.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C.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可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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