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是并列的独立程序。审判程序是产生裁判书的过程,执行程序是实现裁判书内容的过程。 一、执行程序的概念 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执行根据 执行根据是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移交执行以及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据。执行根据是执行程序发生的基础,没有执行根据,当事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也不得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根据主要有: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生效的调解书等; 2.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3.仲裁机构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生效的仲裁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作出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5.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执行回转的裁定以及承认并协助执行外国判决、裁定或裁决的裁定; 6.我国行政机关作出的法律明确规定中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决定。 一建法规精讲班1~5讲 一建法规精讲班6~10讲 一建法规精讲班11~15讲 一建法规精讲班16~20讲 一建法规精讲班21~25讲 一建法规精讲班26~30讲 一建法规精讲班31~35讲 一建法规精讲班36~40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