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产品生产者的健康与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免受损失; 控制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其他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任何其他人员的健康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考虑和避免因管理不当对组织控制下的工作人员健康和安全造成的危害。 建设工程环境管理的目的:保护生态环境,使社会的经济 发展与人类的生存环境相协调。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和要求 建设工程设计阶段 设计单位进行环境保护设计和安全实施的设计。 对于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向有关部门备案。 对于应当拆除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拆除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涉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的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施工企业在其经营生产的活动中必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