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表由承包人根据分项工程的划分规定填写。记事栏内应详细说明开工项目的人、机、材料、图纸、放样、标准试验、计划开工竣工日期等的准备及组织情况。当某分项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时,向驻地办提交申请资料及附件,驻地监理员检查后,提出本工程能否进行的审查意见。如果驻地工程师认为尚有哪些问题须待解决,则承包人应按驻地工程师的要求解决后重报,直至驻地工程师满意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