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该表为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的用表。当规范、合同允许范围内的部分工程需分包时,总承包单位必须就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填写本表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 2.由总包单位选择或由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共同选择而后拟纳入总包管理的分包单位的报审均可采用本表。 二、填报检查要点: 1.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由总包单位于签订分包合同前提前7日提出本报审表。只有当专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都签署同意意见后,总承包单位方可签订分包合同。 2.承包单位应提供的报审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具装备情况、业绩、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施工工程许可证、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证明资料。 三、签发要点: 1.收到总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本工作标准有关章节要求进行调查、审核和评估提出审核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与分包部分主专业一致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的专业施工管理能力是否胜任分包工程(包括质量和进度方面的满足)。 3.总监理工程师重点审核该部分是否能分包、分包方资质材料是否齐全,并作最终签认。签认前应通知建设单位,签署同意意见时应注明纳入总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