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⑴ 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职责: ① 贯彻执行企业的质量方针,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在本项目的有效运行负责。 ② 项目经理在工程质量上对公司领导负责,同时也对本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 ③ 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向业主做出质量承诺。 ④ 负责依据企业的质量体系,组织编制所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制定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和规划。 ⑤ 组织参加并配合、支持对本工程项目的内、外部质量审查,并采取有效改进措施,纠正和预防不合格产品的产生,确保质量目标实现。 ⑥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督促指导开展QC小组活动。 ⑦ 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文明施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 ⑧ 组织经常性的质量检查,抓好典型,开展创优活动,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严格执行质量奖罚规定,对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和落实措施,对违反操作规程和质量低劣者责令返修或返工。 ⑨ 对本工程项目的外部劳务管理和质量保证负责。 ⑩ 组织均衡生产,正确处理进度与工程质量的关系。 ⑵ 总工程师的质量管理职责 ① 协助项目经理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方针、目标、规划和开展贯标工作,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制定本项目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负责组织开展工程创优活动,针对工程质量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组织制定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施工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方案。 ② 经常检查各施工队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施工的实际情况,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设计标准和施工程序的施工队和个人,有权制止并及时纠正质量问题。 ③ 组织填记各种原始记录及质量评定资料,负责组织技术、质量档案的整理工作。 ④ 组织职工学习施工技术,开展技术攻关和QC小组活动,总结交流QC小组活动经验和成果材料的编写。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攻关。 ⑤ 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查指导,督促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试验。 ⑥ 组织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⑦ 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工程负技术责任。 ⑶ 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 ①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行使工程质量监察(检查)权和质量一票否决权,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 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质量工作要点、创优规划,评定本级和申报上级优质工程。 负责质量体系中主管要素的指导检查。认真组织质量检查评比活动,提出改进方案,及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 负责“四新”技术应用中或重要工程项目质量保证措施的制定,跟踪检查。 开展全员质量管理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检查下属单位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和建立质量档案。 遇有违反施工程序和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以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不合格等影响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当制止无效时,有权实施经济处罚或越级上报。 负责对申报验工计价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审查签证。 总结交流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通报质量事故,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质量情况和统计报表。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做好竣工交付后的质量回访和服务工作,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和顾客投诉的处理。 (4)质检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参与验工计价并负责签证及重点部位的质量检查;参加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有权制止一切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可责令其停工或返工处理,并处以罚款。 对因不坚持原则,工作失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工程试验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依据施工规范和试验规程,做好各项工程试验和原材料检验工作,提供准确的试验数据。 坚持标准和原则,认真对现场的施工实施控制和监督,并及时进行反馈;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和报表,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对因工作失职,错签施工配料单和提供不准确数据而造成事故负直接责任;对故意涂改、编制试验数据造成事故者承担法律责任。 三、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1、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将质量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终身负责,签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包保责任状,一级包一级,一级保一级。 2、签定质量责任状 为加强工程质量的宏观控制,促进工程质量向良性方面发展,项目经理同各工点负责人签定质量责任状,明确职责和目标。 3、签定技术责任状 施工技术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加强技术交底、技术指导是施工中的重要环节。项目部总工程师同工程部和各工点技术负责人签定技术责任状,明确职责、分工和各自工作重点,强化技术管理。 4签定安全责任状 安全是施工生产的重要保证,没有安全,就谈不上工程质量和效益。项目经理同各工点负责人签定安全责任状,分级布控,确保安全生产。 5、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从技术控制、施工检测、质量检查和施工过程控制入手,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及工程质量流程,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努力创造一流的质量、一流的速度。在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上,选择课题,设置质量管理点,编制工艺标准,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见附图3。 6、工程质量检查评比制度 (1)开工前检查 开工前检查的内容及要求: 符合基建程序,已签定承包合同;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满足开工需要; 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 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要有作业指导书; 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必须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施工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2)施工过程中检查 施工过程中应对以下工作经常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 施工测量及放线要正确,精度要达到要求; 要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法要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施工原始记录填写要完善,记载要真实; 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按规定提交实验报告,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说名书。 ⑥工班自检、互检、交接检要严格执行。并有交接记录。 ⑦施工日志的填写要符合实际。 ⑶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①工程检查签证,除执行国家、部颁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并与建设单位和建立单位协商,明确职责分工,由指定质量检查人员办理。 ②隐蔽工程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签认而自行覆盖的,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③隐蔽工程先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邀请有权签证的质量检查人员复查签认,地质不良的基础或暴露时间不宜过长的工程签证后应尽快封闭,以免风化破坏。 发现与设计不符,本级质检人员无权处理者,应及时呈报上级解决,必要时可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质量检查人员因故缺席,可委托同级技术人员代检签证,并做好记录。必要时,事后应请质量检查人员补签认可。 ⑷ 定期质量检查评比制度 采取重点检查与一般例行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质量检查监督力度,使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每季度由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各部室组织一次全面的质量大检查,召开一次工程质量总结分析会。项目部工程部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现场施工队每周组织一次质量检查,班组每天进行质量检查。对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和规范施工、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和成品或设备等,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根据评比结果,奖优罚劣。 7、实行创优风险抵押制度 为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施工质量责任感,最终实现创优目标,项目部从项目经理到各部室负责人、普通正式、聘用职工,都须交纳创优风险抵押金,数量从3000元到10000元,单位工程竣工后视工程创优评选情况扣除或双倍返还抵押金。 8、验工签证制度 为确保本项工程创优目标的实现,项目部的每次验工计量都必须由工程部人员对其所计量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予计量。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⑴ 申报制度 建立工程质量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擅自处理事故。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工点或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施工现场。 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工点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工程部,由项目部工程部报告项目部领导并以电话或电传、电报上报公司机关、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告大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⑵ 事故调查处理 发生质量事故由公司机关会同项目部组织调查处理,处理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 10、奖罚制度 ⑴ 奖惩原则 质量奖励贯彻“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贡献大的多奖励,贡献小的少奖励,杜绝平均分配,严格将质量奖励资金改作它用。 质量处罚以教育为主。对质量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质量处罚还应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标准,有危害工程质量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酌情处罚。 ⑵ 对获得局集团公司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单位,按局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施奖,公司对优质工程的奖励按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优质QC小组奖。获局集团公司级优秀QC小组称号的,按局集团公司有关文件中的规定奖励,公司对获得本单位优秀QC小组奖励按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获得局集团公司以上优秀QC小组由项目部酌情给予奖励。 (4)质量奖。对在施工中,严格质量管理,精心指导,精心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部酌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