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竣工图(表)应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竣工路线、路基、防护、排水、路面、桥梁、隧道、涵洞、立交、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绿化等工程的全部施工实际造型的特征。 2、竣工图编制说明应能充分体现已完工项目的建设过程和完工时的实际情况,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完成工程量、执行的规范标准、主要施工方案、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特殊问题的处理、施工图的版本、变更情况以及修改完善情况、完工时间等。 3、竣工图(表)中均应反映原设计图(表)涉及的内容,以及有变更的部分,不得遗漏。 4、竣工图按单位工程、装置或专业编制,并配有详细编制说明,项目竣工图在做到“三对应”,即与施工现场对应,与质保资料对应,与实际数据对应; 5、施工图图纸有破损的或不整洁的,应使用新的或干净的施工图并按要求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6、竣工图绘制应符合《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竣工图中文字均采用宋体,字体大小可参考设计图,宽高比一般取0.65。字高采用以下高度或类似字号:尺寸标注数字字高为2.5毫米(特殊情况可放宽至3毫米);图名字高为5毫米,“竣工说明:”字高为4毫米,“竣工说明:”的内容字高为3.5毫米;图框标题栏内,建设单位名称和竣工图名字高为5毫米(一排装不下,必须用两排时,字高为4毫米),其它图框各栏字高为4毫米。 7、竣工图一律要求用电脑绘制,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然后晒成蓝图或者用档案管理部门认可的其它方式进行复制,不宜手工绘制。 8、竣工图幅尺寸一般采用A3(297mmx420mm)尺寸,在A3纸不能表达一个构筑物时,可以以不小于A3的1/4长度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