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在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驻地办即开始监理准备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进入施工现场; (2)派出能满足施工监理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分批进驻工地,在监理合同要求时间全部到位; (3)监理设备到位:监理设备包括办公设施及其用品、住房设施及其用品、工地试验室设施及其仪器、测量和气象仪器、监理用车、通讯设施等,各种监理设备的规格和数量应满足监理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满足保证质量控制的检测试验及各项管理工作的需要,并按照监理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到位; (4)建立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室设施及其仪器全部安装就位并调试,通过有资质的仪器检测部门标定认可;试验人员岗位职责及试验管理制度上墙;编制监理独立试验计划报送给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向省一级质量监督站,申报监理试验临时资质等级。 (4)在监理服务合同期内,如有人员及设备的更换,必须征得总监和业主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