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0.1 为实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的管理目标,推进标准化管理,规范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新建和改建铁路工程建设项目。 1.0.3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项目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一经批准,即作为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 1.0.4 施工组织设计按阶段不同分为概略施工组织方案意见、施工组织方案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意见、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0.5 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为实现“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服务。 1.0.6 施工组织设计应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推广先进施工技术,提高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1.0.7 施工组织设计应遵循节约用地、节能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力求永临结合、节省投资,并重视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等。 1.0.8 施工组织设计应以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以工期和投资效益为目标,按照依法合规的建设要求,结合工程实际,以施工技术和资源优化为核心,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项目、全过程、全要素、全目标”规划与组织。 1.0.9 施工组织设计应以“铺架工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两条主线统筹安排各项工程。按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做好施工组织方案比选,优化人、财、物、机等资源配置,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注重工程接口,均衡组织生产。 1.0.10 技术复杂桥梁、特长或地质复杂的隧道、特大型站房及复杂站场改造等工程,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于高风险工程应制定风险预案。 1.0.11 改建铁路或新建铁路引入既有站、枢纽引起改建工程的,应编制施工过渡方案,制定安全措施。 1.0.12 工期目标的确定,前期设计应适当留有余地以增强抵御建设风险的能力,实施阶段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宜体现平均先进水平,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可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等合理安排工期,鼓励采用先进水平。 1.0.13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实行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严格执行,实施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履行相关程序。 1.0.14 施工组织设计除应符合本设计指南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