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段桩基础主要为摩擦桩和柱桩,桩径分别有Φ1m、Φ1.25m、Φ1.5m、1.8m、2m,桩基础混凝土参照施工工点图使用相应标号混凝土。灌注水下混泥土时采用钢导管,导管内径为20~30cm。导管内壁应光滑、顺直、光洁和无局部凸凹。各节导管内径应大小一致,偏差不大于±2mm。护筒内径比桩径大20~30cm,护筒埋置深度符合下列规定:黏性土不小于1m,砂类土不小于2m。当表层土松软时将护筒埋置到较坚硬密实的土层中至少0.5m。护筒顶面中心与设计桩位偏差不大于5cm,倾斜度不大于1%。水中筑岛,护筒宜埋入河床面以下1m。钻孔时孔内水位高出护筒底面0.5m或地下水位以上1.5~2.0m,护筒顶面高出原地面约20~3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