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本章路基工程包括:清理与挖除、路基挖方、路基填方、特殊地区路基处理、排水设施、边坡防护、挡土墙、挂网坡面防护、预应力锚索及锚固板、抗滑桩、河床及护坡铺砌工程。 2. 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 2.1 路基石方的界定。用不小于165kw(220匹马力)推土机单齿松土器无法勾动,须用爆破、钢锲或气钻方法开挖,且体积大于或等于一平方米的孤石为石方。 2.2 土石方体积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但与似棱体公式计算方式计算结果比较,如果误差超过5%时,采用似棱体公式计算。 2.3 路基挖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均以开挖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其中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改河、改渠、改路的开挖。 2.4 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稳定,应做到开挖与防护同步施工,如因施工方法不当,排水不良或开挖后未按设计及时进行防护而造成的塌方,则塌方的清除和回填由承包人服负责。 2.5 借土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借土场或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场地清理、地貌恢复、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作为借土挖方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2.6 路基填料中石料含量等于或大于70%时,按填石路堤计量;小于70%时,按填土路堤计量。 2.7 路基填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按压实后路床顶面设计高程计算。应扣除跨径大于5m的通道、涵洞空间体积,跨径大于5m的桥则按桥长的空间体积扣除。为保证压实度两侧加宽超填的增加体积,零填零挖的翻松压实,均不另行计量。 2.8 桥涵台背回填只计按设计图纸或工程师指示进行的桥涵台背特殊处理数量。但在路基土石方填筑计量中应扣除涵洞、通道台背及桥梁桥长范围外台背特殊处理的数量。 2.9 回填土指零挖以下或填方路基(扣除10~30cm清表)路段挖除非适用材料后好土的回填。 2.10 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其开挖作业在挖方中计量。 2.11 本章项目未明确指出的工程内容如:养护、场地清理、脚手架的搭拆、模板的安装、拆除及场地运输等均包含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12 排水、防护、支挡工程的钢筋、锚杆、锚索除锈制作安装运输及锚具、锚垫板、注浆管、封锚、护套、支架等,包括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13 取弃土场的防护、排水及绿化在本章的相应工程中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