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工艺及方法: 1、清表 (1) 在清表之前必须完成横断面复测,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2) 在清表前必须做好排水设施,挖方地段做好截水沟,耕地填方路段做好路基两侧的排水沟,水田、软基用挖机开挖纵横向排水沟。 (3) 路基面标高在原地面以上,小于或等于1.0的地区,清表应清除至路基面下至少1.0的深度。 (4) 标高在原地面以上大于1.0m的地区,树干、树根应清除至原地面。 2、土方填筑材料要求 压实时填方土颗粒材料的含水量应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路基底面0.6m范围的填方材料其液限应不大于40%,塑限应不大于16%。 3、路基一般规定 (1)、大木头、树根、废物、丛草、草皮、腐植土、粒径超过规定的岩石和混凝土碎块或其它有害物质,不应填入路基中。 (2)、当路堤是在山坡上铺筑和压实,或新路堤是在原有路堤上压实,或是路堤处在地上其垂直路中线测得原坡陡于1:5,或是其它为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所指的位置时,则原地面应挖成向内倾斜的台阶,台阶宽须满足施工机具工作要求或按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在砂性土上则不挖台阶,只将原地面以下30至40cm翻松。 (3)、填筑高度小于0.8m的路段,在挖除表土后,应再翻挖300至400mm,整平碾实,其压实度应达到规定要求。 (4)、路堤基地表层200mm范围内,按JTJ051-93T0131重型击实法测定的压实度,应不小于92%,路堤基底未经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前,不得进行铺设填料。下一层填土在经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上一层填土施工。 (5)、道路填方的材料,应分层平行摊铺。每层摊铺厚度,应根据现场压实试验确定。一般未压实前的最大摊铺厚度不大于300mm,最小摊铺厚度不得小于100mm。 (6)、为摊铺并平整每层路堤,应使用道路平地机。每层进行压实时要不停的进行整平作业,以保证均匀的密实度,为达到压实要求的含水量,应增加水份或用道路平地机翻松减少水份。 (7)、每层填料铺设的宽度,应超过每层路堤的设计宽度,以保证完工后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一般基底至路床底加宽70cm,路床至基顶加宽30cm。在路面施工前应对路基进行修整,路堤竣工线以外的所有填料应于清除。 (8)、路基面以下600mm范围内不得用粒径大于150mm的材料填筑。 (9)、路堤经过水田、池塘或洼地时,应采取抽水、挖沟等必要措施排水流干,挖除淤泥及腐植根茎,在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满意后才能进行路堤修筑。 (10)、在路堤填筑期间,为避免空气中有害的悬浮颗粒,承包人应经常在压实的路堤上洒水,每天至少2次。路基填方应分层平行摊铺,每层松铺厚度应根据现场压实试验确定,一般最大松铺厚度不得大于30cm,最小松铺厚度不得小于10cm。雨季施工时采用开挖临时急流槽并铺塑料薄膜,设置较大的路拱坡度等方法,保证路堤表层不积水。复工时,路堤表层及边坡应加以整理并使路堤表层含水量接近正常时,重新碾压合格方可继续填筑。 (12)、山坡填筑路堤时,应进行山坡稳定性调查,若与图纸所示的工程地质情况不相吻合,应提出处理建仪报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时应由最底一层台阶填起并分层压实,当所有台阶填完,可按照一般填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