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2坐标系统 本工程控制测量使用的平面坐标、高程系统为: 平面:1954北京坐标系; 高程:1956黄海高程系。 3、工程测量责任划分 根据建设程序和规定,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的测量,业主或业主委托单位、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承包商的测量队,各自有明确的责任划分: 3.1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各标段的首级控制点由北京城勘院负责布设,并通过业主测量队主持现场交接桩点,北京城勘院向施工承包商测量队提供使用成果,作为施工放样的基本控制网点。成果提交采用现场交桩,承包商复测后经过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复测、复核无异议后报业主测量队,业主测量队批复后方可使用。 3.2施工承包单位测量队收到施工区域内施工控制网成果后,应进行复测,如对该成果有异议,应在接到成果12 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复核,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收到报告后联系业主,要求城勘院复测,重新提供测量控制成果。 3.3施工区范围内的精密导线及以下控制点,由施工承包商测量队负责布设,并根据需要提交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进行复测、审查。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将审查结果和意见以书面形式返回施工承包单位。 3.4对于各个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应根据其工程部位的等级、精度要求,采取相应的放样方法。关键部位的测量放样参数及方法应事先报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审查;重要部位的放样点(基础开挖开口线、混凝土工程基础块轮廓点(分缝线)、重要预埋件位置,金属结构安装轴线点)等,承包商测量队应将其放样成果报送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申请检查,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在不影响施工的期限内及时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返回施工承包商测量队。 4、施工测量监理目标、监理工作内容 4.1施工测量监理目标 测量监理必须完成监理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按设计要求保证全部构筑物、设备管线、预埋件准确安装到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因施工测量、细部测量、基点测量超出规范限差或要求偏差等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或影响设计要求,绝不能为工程留下测量方面的隐患。 4.2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号线工程测量监控实行三级管理:承包商测量队、驻地监理、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针对相关工序,由下至上,分层逐级复测检查。 4.2.1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的主要工作内容 4.2.1.1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是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施工测量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各标段的测量工作。 4.2.1.2负责施工测量控制点加密布设检核,检测工程区内的首级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加密网等一级以上测量网点完整性、稳定性、成果使用可靠性,对施工承包商上报的控制资料无异议后上报给业主测量队,根据施工测量技术标准和管理细则对工程施工测量质量、进度进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测量工作是否按规定的等级和限差的要求进行,掌握施工单位主要测量人员的资质和投入的主要仪器的使用情况,审查施测项目的测量设计方案,参加各标段内的施工测量工作会议,提供测量技术咨询,对工程任何部位的施工测量,结构放样等有检查的权利。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实行内业和外业全过程监理。一般部位,驻地监理旁站检查,重要部位由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指定抽检、复测,关键部位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则独立测量。 4.2.2驻地(分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4.2.2.1参加由业主主持的勘测单位对承包商的控制桩交接工作。对交桩点位提出意见和认可,并对交接桩的复测成果进行初步审定,并监督承包商对所交桩的保护。 4.2.2.2一般部位进行现场旁站监理,重要部位指示施工单位按监理要求进行复测或提前通知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进行复测,随时检查施工单位测设的精密导线以下的施工放样控制点、细部点及已完工的结构物、构筑物的轴线和顶部高程。 4.2.2.3有权要求承包商提交相应的测量成果,或对其测量成果进行审核,或提示承包商对其测量成果进行复核。 4.2.2.4初步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测量方案和监控量测方案,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测量资料的完整性、要求施工单位的测量资料上报及时、签字完整、所有上报的测量资料一式3份。 4.3.2.5审查承包商测量技术人员资质、仪器配置、仪器检定书等,并报测量监理组备案;监督承包商按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工程测量管理办法》中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测量。接受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工程测量方面的工作指导。 4.2.3 承包商测量队的工作内容 承包商测量队是施工测量的直接责任者,对其承包项目的所有施工测量成果负有不可推卸的全部责任。其任务是:制定其施工区内的施工测量方案和监控量测方案,主要测量设备的配制,测量人员的构成等事项,并向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进行报审;其次是对施工区域内的控制网进行核查和根据需要报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复测、复核;施工单位测量队应独立完成工程施工中的细部放样、轴线放样、土石方开挖工程量测量、工作基点测量、变形测量、竣工测量并及时将测量成果报驻地监理初步审核,合格后报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审查、检验、批复。对施工区内的测量控制点的稳定性、可靠性负有保护的责任,对怀疑点位有变化或施工中不慎碰撞的控制测量桩点负有及时上报给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和业主测量队的责任,并及时进行复测。对若因施工影响需要拆除的测量桩点,施工测量单位应提出申请,报监理总部测量监理组、业主测量队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