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工程项目简况
主要技术标准
主要工程数量
1.4工程特点
1.4.1各合同段线路长、桥涵构造物多,软基处理工程量较大。
1.4.2地质构造形式比较复杂,特别是B11合同段红砂岩石挖石方量大。
1.4.3属亚热带湿润季节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充沛,降水集中在4~6月份,多以暴雨形成集中降水。
1.4.4盖板涵和通道多为整体式基础。
1.4.5深挖高填地段较多。
2安全组织机构:
3施工安全监理任务
安全监理是项目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是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工程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安全,没有安全生产,工人们的精神紧张并且心理压力大,在这种情况下的生产效率不高;而发生伤亡事故则造成时间和金钱的巨大损失。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的安全保障体系,并要求承包人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4安全监理工作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
6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1、“三无”:无工伤死亡和重伤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水灾事故。
2、“一控”:年负伤频率控制在2‰以下。
3、“三消灭”: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操作、消灭惯性事故。
7安全监理范围
1、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应当加强巡视检查。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应当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范围如下: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1、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范围》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安全监理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坚持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及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凳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4、工程竣工后,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9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消除安全事故因素的外部力量。工程的安全事故与工程施工生产密切相关,为了真正能够预防工作安全事故,必须消除事故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然而监理人员的管理活动属于外部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外部原因,外部原因必须通过施工单位这一内因方能发挥作用。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必须通过施工管理人员的贯彻才能成为有效的措施。
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有以下几点: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单位是否在其内部各种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制订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
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9)监理工程师。特别是监理机构的负责人必须接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审查工作,重点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计划,发出相应的修改完善的监理指令。同时应把施工组织计划的审查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监理公司本部报告。
10)、监理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和职能管理部门,应当将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书面报回的施工组织审查意见,作为考核监理机构和人员的工作水平及能力重要依据,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反馈监理机构所上报的审查意见,适时组织学习交流,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的水平。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名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3、监理工程师在巡视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赞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5、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每次巡视、检查工作对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发现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应及时记人台帐。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帐记录情况。
10安全监理工作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督使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为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
2)、机构配置。督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设安全室,配置专职安全员,代表处、驻地办设专职安全员。
2、督使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督使施工单位对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经理负责,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长负责,各作业点设共青团安全监督岗。
2)、督使施工单位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工序及各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由各级安全组织检查落实。
3)、督使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现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4)、项目开工前,督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编制实施性安全技术措施,对项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5)、督使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项目工程队对施工班组及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级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级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6)、督使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和上岗制度
针对工程特点,督使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督岗岗员、班组长及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电工、焊接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学习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特殊工种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规范管理。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要设专人管理。
7)、督使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督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按规定定期检查,经理部每10日检查一次工程队安检部门每7日检查一次,作业班级实行每班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不定期检查视工程进展情况而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在隐患没有消除前,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立即停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8)、督使施工单位落实检查评比制度
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11安生监理工作重点
1、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重点为:现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安全防护设施到位情况;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整改机制及实施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安全装置、架桥机吊车等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可靠性情况;作业人员应知应会情况;上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和安全措施费用提取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预防坍塌事故。重点为:根据工程实际,确定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及现场实施管理控制情况;企业对预防重大坍塌事故向项目部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建议和措施,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况;基坑开挖工程、边坡土方、起重机械装拆、临时设施、施工围墙、承重支撑架和外脚手架的施工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情况;按有关标准规范外脚手架的检查验收情况、承重支撑架验收情况;对可能发生重大坍塌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等。
3、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施工单位各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企业安全许可证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持证上岗情况和履职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及监控、管理情况;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程序到位情况;进入下道工序前是否按要求进行上道工序检查验收情况等。
12安全监理具体工作
安全监理具体工作主要是: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范;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要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
8、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9、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监理工程师代表处在下列施工中要特别注意确保安全生产。如土方开挖、石方爆破和爆破器材的管理、脚手架搭设、模板工程、高空作业、交叉作业、龙门架等设备施工等。在涉险作业区,设立警示牌和隔离带。
13安全保证措施
13.1施工准备安全保证措施
1、督使施工现场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1)、临时设施,必须避开陡坡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3)、施工现场內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4)、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5)、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6)、督使施工单位注意施工测量阶段的安全。比如在密林丛草中严禁烟
火,在公路等道路上要配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等等。
2、交通要经常维护,保持畅通。水电设施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要
求。特别是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3、采集时,宜在河滩采集或在浅水处打涝,采集时应注意水情变化等
4、施工机械的使用、保养、保管等要有专人负责,符合有关部门规定。
5、临时码头位置应选在河流两岸比较开阔,河床比较稳定,水流顺直,
地质较好的河段。两岸引道应保持坚固稳定。临时码头应按设计施工,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13.2路基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路基工程施工应做好前期准备,进行全面安排,正确选用施工方法,编制实施细则。施工前应详细调查并掌握地质、洪水资料,检查易于发生水害地段的施工安全,做好施工中的临时防护工作。
2、土方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和新的施工方法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从事电力、高处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4、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5、在施工便道间的交叉口、与公路的交叉口,设立标志。
6、路堤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方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面错开进行。
7、机械填筑路堤时,为保证机械运行的安全,场地必须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8、路基支挡工程在施工前详细调查地形地貌,查清裂缝、滑动面、地表及地下水源情况。在既有公路附近施工时,调查行车密度、线路坡度、原填方土质情况,并制定出安全措施后方能施工。
9、挡护施工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护坡挡墙的提升作业,应符合有关规定。
13. 3桥涵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桥梁施工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施工具体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定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对桥梁施工中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如脚手架、索道、地笼等,进行安全检算,考虑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工地内设安全标志,夜间施工作业有照明设施,并不得擅自拆除。
4、开挖基坑时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分层下挖到符合基底承载力要求的设计高程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5、用吊斗出土时,设有信号指挥;基坑顶面边坡以外的四周,开挖排水沟,并经常保持畅通。机具、材料、弃土等堆放在基坑边坡周边安全距离以外。
6、采用挡板支撑护壁时,根据土质情况,逐段支撑,并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拆除支护壁时,根据土质情况,逐段支撑,并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拆除支护根据土质情况,自下而上分段进行,边拆边加回填夯实。
7、采用围堰(包括草袋土包)防水开挖基坑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围堰内作业,如遇有洪水冲刷边坡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8、灌筑混凝土基础时,搭设灌筑平台及运料走道,并设置防护栏杆。当漏斗孔挪移时,漏斗外边空隙封闭严密。基础的模板、钢筋安装以及混凝土灌筑。
9、墩身钢筋、模板安装前,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杆及上下扶梯;人工搬运和绑扎钢筋时,互相配合,同步操作。在已安装的钢筋上不得行走,必须架设交通跳板,或搭脚手架。
10、桥梁墩台模板就位后,立即用撑木等固定位置,以防倾倒伤人。当借助吊机吊模板合缝时,模板底端用撬棍等工具拔移。每节模板立好后,上好连接器和上下两道箍筋,打好内撑,方可暂停作业,以保持稳定。
11、在竖立桥台模板过程中,上模板工作人员的安全带必须拴于牢固地点,穿拉杆时,内外呼应。
12、桥墩台整体模板吊装前,使模板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上紧,吊点正确牢固。起吊时,拴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13、使用混凝土振捣器时,检查下列内容:振捣器的外壳接地装置及胶皮线情况;电线的端部与振捣器的连接情况;振捣器的搬移地点及在间断工作时电源开关关闭情况。经检查合格的方准使用。
14、墩台拆除模板之前,设立禁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拆模。
15、桥梁墩台施工,搭脚手架,铺脚手板、装栏杆、扶梯。在脚手架与墩身之间挂安全网,桥墩帽两侧设吊蓝,墩帽顶上下游设张拉安全网用的预埋构件。
16、起吊设备起吊时,严禁起吊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不得用来运送人员。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经常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新。
17、各种施工机械制订相应的、详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夜间作业时,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18、高处作业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19、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
20、脚手架的搭设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力撑安设按规定执行,立杆底设垫块并设置安全网,拦杆挡板。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
21、涵洞基础施工时,基坑四周开排水沟,机具材料应堆放在基坑坡顶的安全距离外。
13.4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基层施工
消解石灰,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应远避,以防烫伤。水泥等运输车运输,应采用蓬布遮盖。装卸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
碎石机作业要符合安全规范。例如进料要均匀,不得过大,严防金属块等混入。出料口上方应有挡板。若石料卡住进口,应用铁钩翻动,严禁用手搬动。
稳定土拌和机在行走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用低速,保持均速。在拌和过程中,不能急转弯或原地转向,严禁使用倒挡进行拌和作业。液压油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等等。
场拌稳定土机械作业时,皮带运输机应尽量降低供料高度、以减轻物料冲击。在停机前必须将料卸尽。拌和机仓壁振动器在作业中铁忒和衔铁不得碰撞,如发生碰撞应立即调整振动体的振幅和工作间隙。仓内不出料时,严禁使用振动器。拌和结束后给料斗、贮料仓中不得险情存料。搅拌壁及叶浆的紧固状况应经常检查,如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碎石撒布机作业时,自御汽车与撒布机联合作业,应紧密配合,以防碰撞。撒布碎石,车速要稳定,不应在撒布过程中换档。严禁撒布机长途自行转移。在工地作短离转移,必须停止拨料辊及皮带运输机的传动,并注意道路状况以防碰坏机件。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防碎石伤人。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
洒水车作业时,洒水车在公路上抽水时,不得妨碍交通。在有水草和杂物的水道中抽水,吸水管端应加设过滤网罩。洒水车在上下坡及弯道运行中,不得高速行驶,并避免紧急制动。洒水车驾驶室外不得载人。
2、沥青路面
沥青操作人员均应进行体检。凡患有结模炎、皮肤病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
从事沥青作业人员,皮肤外露部分均须涂抹防护药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
沥青操作工的工作服及防护用品,应集中堆放,严禁穿戴回家和进入集体宿舍。
沥青的加热及混合料拌制,宜设在人员较少、场地空旷的地段。
沥青的运送、装卸、加热、熬制及沥青洒布等操作要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沥青洒布车工作地段应有专人警戒。施工现场的障碍物应清除干净,洒油时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驾驶员与沥青洒布机上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作业时在噴洒沥青方向10m以內不得有人停留。
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作业更应按严格按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各种机电设备,在运转前均需由机工、电工、电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正常完好后才能运转。运转中严禁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搅拌机运行中,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內掏挖或清理。需要清理时必须停机。如需人员进入搅拌鼓內工作时,鼓外要有人监护。料斗升起时,严禁有人在斗下工作或通过。检查料斗时应将保险链挂好。拌和站机械设备需经常检查的部位应设置铁爬梯。采用皮带机上料时储料仓应加防护。
沥青混合料摊铺机摊铺作业,驾驶台及作业现场要视野开阔,清除一切有碍工作的障碍物。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逗留。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
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协调动作,同步行进,防止互撞。
熨平板预热时,应控制热量,防止因局部过热而变形。加热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看管。弯道作业时,熨平装置的端头与路缘石的间距不得小欲10cm,以免发生碰撞。
用柴油清洗摊铺机时,不得接近明火。
13.5爆破安全保证措施
1、爆破作业时,认真制定爆破方案,报请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签认后方可施工,由持有“安全技术合格证”的爆破施工人员负责作业,对火工品由专人进行安全使用管理;爆破时做好防护工作。
2、施工时确定爆破的危险区,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失。
3、在危险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防止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
14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
1、雨季
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
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雨季施工时,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
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防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2、冬季
冬季施工应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
3、高温季节
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有条件的宜搭设凉棚,供应冷饮,准备防暑药品等。
4、夜间施工
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住地要设置路灯。
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应设有照明灯具。
夜间作业船只或在通航江河上长期停置的锚船、码头船应按港航监督部门规定,配置齐全的夜航、停泊标志灯。船只停靠码头应设照明灯。
15施工现场安全应急预案
1、预案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鹰瑞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方面应急使用。
2、管理目标:
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监理工作的要求,本工程安全目标为:“无重伤以上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民事纠纷等”的安全生产目标。
3、组织机构:
4、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驻地监理工程师 (现场总指挥)负责全面工作,对应急所需施工人员、材料、物资等统一安排协调。
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现场副总指挥)负责应急人员、材料、物资的具体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生产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工程部(现场救援组)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制定详细的施工措施、工艺。
4)、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5、应急准备工作:
1)、措施准备
a、编制关键工序、施工难重点的施工技术措施;
b、制定应急施工所需材料机具计划,并落实采购进料;
c、组织召开施工技术交底会,安全交底会;
2)、人员准备
有针对性的成立一个应急突击队,提前选好人员,随时准备。
3)、救援机具物资配备数量
指挥车二辆,皮卡3辆、水泵9台、软水管1500米、直径为20cm的圆木120根、8磅大锤12把、方木板或竹排90根、铁锹45把、沙袋3000个、救生衣45套、缆绳300米、喇叭4个、挖掘机6台、运输车辆12辆、救生圈15个、水桶30个、斧头6把等。
以上应急救援物资必须经现场总指挥批准才能使用。
6、救援要求:
1)、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关于应急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行动上做好应急、抢救的准备。
2)、认真计划组织项目和应急抢救力量,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能用得上,做到临危不乱。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3)、专职指挥人员要在职守岗,对施工现场了如指掌,及时做出正确决策。
4)、一旦发生坍塌、洪水、打架、机械安全事故等时,要立即组织抢救。突击队员用最快、最短的时间内进行组织自救、抢救,使伤亡事故控制到最小程度。
7、应急措施: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基坑、沟槽坍塌、洪水、打架、机械安全事故等,在第一时间内(即初始阶段),在场人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慌乱,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实行自发性救助和有组织的互救,现场其他人员应进行呼救,引起人员注意,并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2)、事故发生后,如有被困人员,要强制自己保持头脑冷静,实施自救逃生。并根据所熟悉的环境及具体情况尽快逃离事故现场,要争分夺秒,设法脱险。
3)、其次是立即按技术应急方案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避免造成进一步损失。
4)、事故发生后,现场专职指挥人员和值班人员要立即电话通知应急小组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
5)、应急小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接报后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事故发生地,组织人员和机械实施抢救工作。
6)、必要情况下,拨打“110”“120”“122”报警电话,请求外界的救援。详细告知事故发生具体地点、方位、最快捷的道路,并派人到路口接应救助车辆。
7)、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即送往医院。提前与医院方面联系,代表处应急车辆要保持车况良好,电话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
8)、对于机械碾压、冲压致伤者,首先要迅速止血,绷紧伤口上方并迅速送附近医院进行抢救。
9)、四肢或手指出血,应马上用一块干净纱布或布条紧紧包扎住,或者先洒一些药包扎。
10)、鼻子出血,头应低下,用手指紧压住出血一侧的鼻后跟部,一直到不出血为止。
8、事故报告:
1)、统计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实事求是,要尊重科学。
2)、事故调查:轻伤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专业人员调查事故原因、填写伤亡事故记录,并负责上报。
3)、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既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未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施工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与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未查处不放过的原则
4)、应急小组对事故进行处理时,要在24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如事故比较大的,要立即向上级报告。
5)、事故处理后24小时内填写“应急准备和响应报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评审。采取更确切得当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