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总承包部根据本工程特点,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总承包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确定了总承包部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机构组织,明确了各机构、部门及个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具体详见总承包部下发的安全管理办法)。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总承包部要求,结合各自工程特点,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形成自上而下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总目标的实现,总承包部制订了安全方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检查制度、3、领导带班作业制度、4、隐患排查整改制度、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制度、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安全技术交底制度、9、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0人员进出洞登记制度、11、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2、火工品管理制度等。项目部应认真组织学习,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各种规章制度,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学习教育。 三、主要危险源的划分与控制 1、危险源种类(主要危险源):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等)、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从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活动不安全因素、设备设施和周围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等方面对现有的预防措施不能防止事故发生的,很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列为重要危险源,其他可能造成伤害的列为一般危险源。 3、风险控制和管理:对评估出的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1、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3、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台帐,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必要时可将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予以公示,并在其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4、项目部应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管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全面准确地掌握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加强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编制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设备器材,定期进行组织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