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3按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递交密封的资格预审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以上三份文件应封装在一起,不得分开封装。 2.4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导致其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5必须回答调查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如果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每一页均应由申请人法人代表或经其授权的合法代理人签署全名(不得盖章代替)。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附有经公证的授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