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大桥(125m)和牛皮山大桥(150m)两次跨越英川港,而后沿英川港北侧布设,至k8+100处与老路相接,沿老路拓宽改造至茶亭设茶亭大桥(275m),之后继续沿老路拓宽改造,局部路段对老路线形进行优化,截弯取直,路线经瓦窑弯、黄垟口,跨包坑口中桥至本合同段终点k15+050。路线全长15.050km(含短链4.545m、长链7.803m),实施里程15.053km。 (2)隧道工程概况及主要技术标准: 下周岱隧道起圪桩号为K4+525—K4+935,全长410米,设计纵坡为+2.8%、-1.4%的双向坡,进口设计高程为274.30米,出口设计高程为288.24米,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鸬鹚隧道起圪桩号为K6+940—K7+289,全长349米,设计纵坡为+2.8%的单向坡,进口高计高程为289.70米,出口设计高程为299.47米,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下周岱、鸬鹚隧道均为短隧道。下周岱隧道位于R=1542.359的圆曲线内,无超高。鸬鹚隧道K6+940—K7+164.128位于R=700的圆曲线内,无超高;K7+164.128—K7+289位于直线内。鸬鹚隧道进口为削竹式洞门,其余三个洞门均为偏压端墙式。 2、 工程地质条件: (1)地形地貌 本工程位于浙西南低山丘陵区,山峦起伏,沟谷狭窄。受构造控制,河流、山脉走向多呈北北东向。连接线处于侵蚀剥蚀丘陵区,间夹山麓沟谷堆积斜地,局部穿行于河谷冲积、冲洪积平原。 (2)地质构造、地层岩性 下周岱隧道位于低山丘陵,天然坡度35°~ 50°,植被发育;局部由于后期开挖等因素影响,坡度可达75°~ 85°,基岩出露。隧道区岩性表层覆盖层厚度薄,0.5~1.0m ,下伏侏罗系上统中风化晶屑凝灰岩,节理少量发育~较发育,岩体中厚层状、块状,局部为碎裂镶嵌结构,岩质坚硬,基岩裂隙水少量发育~较发育,具近水平向节理,延伸性好;K4+719处冲沟发育断层,产状334°∠85°,与隧道斜交,沿断层两侧岩体较为破碎,节理发育程度高,具较强的贯通性,沿断层所在沟谷发育溪流,水量受气候影响明显。 鸬鹚隧道位于低山丘陵,天然坡度35°~ 50°,植被发育,山体表层覆盖层厚度较大,坡麓最大厚度可达24.8~27.0m,为含角砾粉质粘土,局部含块石及大孤石,其下为全风化花岗斑岩,呈土状,含残留风化岩体,厚度1.8~7.8m,下伏为中风化花岗斑岩,节理发育,岩体呈块状、整体状,局部呈碎裂镶嵌结构,基岩裂隙水较为贫乏。K7+190处发育SW向压性断层,产状35°∠67°,沿断裂节理发育,岩体破碎;K7+267发育SW向断层,产状40°∠52°,压性断裂,沿沟谷展布,断层宽度约14m左右,断层带内岩体极破碎,局部可见断层泥;与隧道小角度斜交,围岩稳定性差。 (3)水文地质 隧道区内的地下水主要有基岩裂隙水和构造裂隙水,水文地质条件较为复杂,水量总体较为贫乏,在构造带、构造影响带及水库上游段地下水较为丰富,隧道开挖有可能出现淋雨状或涌流状出水的现象。地下水对混凝土一般无腐蚀性。 (4)地震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2月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l8306—2001),工作区内地震动参数峰值加速度分区为0.05g区,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Ⅵ度区。工作区地震具有震级小,烈度低等特点。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89)等有关规定,公路一般可不考虑地震设防。 三、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目标: (1)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职工伤亡责任事故,减少和控制一般职工伤亡事故; (2)严防重大爆炸、火灾、坍塌和交通事故; (3)年重伤率控制在0. 5‰以下;不发生因作业环境因素而导致的职业病;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管理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派一名副经理主抓安全工作。项目部必须设立单独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隧道施工作业队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 (1)安全生产管理部职责 ①协助项目安全副经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②修订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③参与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编制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④组织本项目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⑤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公司安全质量部报告安全生产状况。 (2)安全员职责 ①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于违章作业及时进行制止;积极协助有关领导组织生产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并监督实施。 ②督促作业人员合理使用劳保防护用品,做好防尘、防毒、防职业病工作。 3、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纵向到基层班组、作业工人,横向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①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②明确本项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③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等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④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 ⑤经常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科学管理经验。 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⑦组织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 (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是: ①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决议,组织制定、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措施计划等。 ②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③指导业务部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开展重大事件应急响应工作。 ④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①组织识别重大危险源,编制、审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防护措施,对其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安全可靠性负责。 ②主持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