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及公司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隧道施工队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一、 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隧道安全技术交底定及要求。二、 隧道施工队必须建立人员管理档案,为施工人员办立相关保险,并报经理部备案。三、 隧道施工队要服从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隧道施工队的负责人必须对本施工队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四、 隧道施工队的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检查、技术交底要求。隧道施工队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五、 隧道施工队的负责人对所属施工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定期组织工地班组的安全检查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上报经理部。隧道施工队的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托手续。隧道施工队的负责人和被委托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施工队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六、 隧道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经理部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经理部应协助隧道施工队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隧道施工队必须限期整改。七、 隧道施工队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八、 隧道施工队的机具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须由经理部会同施工队有关人员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九、 隧道施工队对于施工现场必需做好所需的安全的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并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经理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十、 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十一、 隧道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使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经理部主管安全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守护。十二、 隧道施工队所用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调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源线路。十三、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隧道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发现安全隐患应即时处理或立即撤出洞内施工人员,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经理部报告。十四、 隧道施工队在进场施工前须向经理部主管安全部人员上报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障措施,隧道施工队安全员配置不得少于2人,且每个施工班组必需有一名安全员,各施工班组施工时安全员必须随时在现场,并执行交接班制度。十五、 隧道施工队要针对本施工地段的特点,对所属施工人员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并将交底内容复制一份报经理部安全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