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混响设计
混响设计的主要任务是使厅堂具有适合使用要求的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从而取得丰满度和清晰度的适当平衡,并且从建筑声学的角度为保持自然音色的平衡创造前提条件。
混响设计应在观众厅的体型、容积和内表面积确定后进行,内容包括:
1.根据厅堂的主要使用功能确定最佳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
高频混响时间应尽量与中频一致,低频混响时间可以保持与中频一致,或者随着频率的降低适当延长,延长多少取决于大厅的用途。音乐演出用的大厅在125Hz附近可达到中频500Hz的1.2~1.5倍。而对于以语言听闻为主的大厅,混响时间频率特性以平直为宜。高频则由于空气的声吸收,允许混响时间比中频略短。
2.混响时间计算
(1)根据确定的房间体形,计算室内体积y和总表面积S;
(2)根据混响时间计算公式求出大厅的平均吸声系数列
(3)计算大厅内各频率所需的总吸声量A以及固有吸声量,即家具、观众、舞台口、耳面光口、走道、通风口等的吸声量总和。室内所需的总吸声量A减去固有吸声量就是所需增加的吸声量;
(4)根据材料及构造的吸声系数数据,选择合适的装修材料及构造方式,确定相应的面积,以满足所需增加的吸声量,使各频带的混响时间达到混响时间频率特性的要求。
以上计算一般在125Hz~4kHz的6个倍频带的中心频率上进行。设计与实测值的允许偏差,宜控制在1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