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规定
(一)方案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方案设计的内容:
①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平面设计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包括建筑设计说明、结构设计说明、建筑电气设计说明、给水排水设计说明、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说明、热能动力说明等)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②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
③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方案设计的深度应能满足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以及控制概算的需要。
(二)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
①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②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③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求:能满足:①设计文件的比选和确定;②主要设备材料订货;③土地征用;④基建投资的控制;⑤施工设计的编制;⑥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⑦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或首页)、图纸、工程预算书等。具体要求为:①进一步完善、落实初步设计要求;②由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组成;③图纸绘制正确、完整,避免错、漏;④尽可能采用标准设计;⑤满足施工要求的建筑、结构、安装图纸与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的要求:能满足:①能安排材料、设备的订货;②能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③能进行土建施工和安装;④能据此进行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