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号:厦建工〔2022〕58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施工、监理、建设(代建)单位:
为深入贯彻近期省安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以及6月24日下午我局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迅速组织三项专项检查,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的十五条硬措施和“三个必须”要求,统筹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各项责任措施。保持警钟长鸣,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全力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把安全生产扎根在思想上、落实到行动上,着力化解工程施工安全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工程施工重特大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吸取事故教训,迅速开展三项检查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加强对施工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危险源的管控,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水平,结合房屋市政工程专项治理行动,在2022年7月底前开展三项专项检查。一是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对在建项目全覆盖开展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消除施工安全隐患。二是根据我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三是根据市安委办的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管道作业专项检查,加强管道作业安全风险管控,防范化解风险。
三、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执法威慑力度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应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项目参建各方履职尽责。一是突出建设(代建)单位首要责任。持续开展建设(代建)单位首要责任专项检查,切实发挥建设(代建)单位统筹安全生产的主导作用。二是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压力倍增,要确实提高思想认识,严管严查,依法依规对出现问题的企业严肃处理。三是着力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充分应用约谈企业、记录企业信用监管行为、暂扣安许、挂牌督办等手段,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对事故项目,住宅工程将通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暂停预售或合同网签等联合惩戒手段;重点项目纳入每月“晾晒”考评,并纳入国企绩效考核体系。
四、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市区协调联动
扎实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层级指导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机构监督工作标准,促进区级质量安全机构公平公正开展动态监管工作,强化市区两级协同联动,全面提高监督实效。加强市区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执法威慑,坚持联合惩戒,切实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提升我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抓好安全生产的“最后一公里”,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员。住建部组织制作了《房屋市政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画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XgurNT2wI7BT3rRsva_VQ 提取码:1111 )。请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组织各参建单位积极下载学习或印刷,安排工地一线作业人员观看学习,实现安全生产培训“一线化”“基层化”,并及时汇总项目学习情况,并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月报中填报。
请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影像资料等资料留存,并于8月5日前将三项专项检查情况书面上报我局工程处。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