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及主体结构验收“一票否决”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阳经开区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阜合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城南新区规划建设处,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决定在监督抽查中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主体结构验收实行“一票否决”。现将《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及主体结构验收“一票否决”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
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及主体结构验收“一票否决”清单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主体结构验收进行监督抽查,发现符合以下一条问题,将实行“一票否决”。
一、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组织形式及验收程序
1.未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未参加竣工验收。
3.验收组未审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要有验收组审阅记录、审阅记录中要有签署的审阅结论)。或没有结论明确的审阅记录。
4.验收组未按规定做好工程实体的测量记录且形成测量结论。
5.验收人员虽然在竣工验收记录上签署合格意见,但同时又提出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的问题。
6.验收组的竣工验收方案中的执行标准没有全面完整体现强制性条文。
(二)实体质量
1.桥梁竣工验收未在荷载试验完成后进行(当设计规定进行桥梁功能、荷载试验时)。
2.发现桥梁工程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
3.道路竣工验收未在道路弯沉试验、荷载试验完成后进行(当设计规定进行道路弯沉试验、荷载试验时)。
4.检查井盖不符合有关质量规定。
二、混凝土主体结构验收
1.未对已完成的实体进行保护,且作用在已完成实体上的荷载超过规定值。
2.隐蔽工程验收未做好记录。
3.混凝土结构的质量外观有严重缺陷及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4.未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代表性部位进行实体质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