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改进南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试行)
洪工改办文[2022]60号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改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勘察设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把好我市建筑质量安全源头关,根据《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江西省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营商办〔2022〕14号)、《江西省住建厅关于改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改进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决策部署,以“守牢安全底线,优服务促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我市施工图审查改革,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分类审查,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优环境、促发展,推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改进内容
(一)实行施工图审查分类管理
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为既有建筑内部改造装饰装修项目、简易(小型)低风险新建建筑项目、特殊建设工程、一般建设工程等四类,分类进行施工图审查。
1、装饰面积500㎡—2000㎡的既有建筑内部改造装饰装修项目免予事前施工图审查
不改变使用功能,500平方米-2000平方米未涉及主体结构安全、未改变原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及消防设施的内部改造装修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除外)免予事前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设计质量安全责任按注册师签章负责。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共同签署《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含项目类型界定,详见附件1),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江西住建云·项目图审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单位凭《承诺书》办理施工许可证。
2、简易(小型)低风险新建建筑项目免予事前施工图审查
独立单体地上公共建筑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居住建筑不超过6层、单层工业厂房跨度小于12米或吊车吨位小于10吨,无地下室(为生产、消防需要建设的地下泵房、消防水池除外)的小型低风险房屋建筑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的城市道路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规模小于5万立方米/日的小型给水(排水)泵站工程,建筑工程5000平方米及以下(无地下室)的绿化工程配套用房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人防工程除外,具体免审和必审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3)以及市、县(区、开发区)、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辖区范围内实际情况评估确定的其他低风险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免予事前审查。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共同签署《承诺书》(含项目类型界定),建设单位委托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将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承诺书》(含项目类型界定)上传至“江西住建云·项目图审监管一体化平台”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3、特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前审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建科设〔2019〕29号)进行数字化联合审查。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图审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同时发放《南昌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合格书》以及施工图审查整改意见书作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4、一般建设工程自主选择审查
除特殊建设工程、简易(小型)低风险新建建筑项目以外的房屋建筑工程(含工业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施工图分段审查或施工许可后审查。
分段审查即审查机构在地基与基础工程审查合格后发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详见附件4),住建部门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即可办理相应阶段施工许可证。选择分段审查的建设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完成后续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未取得后续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书的,不得核发后续阶段施工许可证,后续阶段不得开工建设。
选择施工许可后审查的建设单位将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节点由施工许可证发放前调整到基础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共同签署《承诺书》(含项目类型界定)。建设单位委托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将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承诺书》(含项目类型界定)上传至“江西住建云·项目图审监管一体化平台”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原则上在基坑(槽)开挖前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进行后续施工的,施工许可证依法撤销。
一般建设工程建设活动范围内有特殊建设工程情形的,均按特殊建设工程实施审查。
(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抽查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
对简易(小型)低风险新建建筑项目、装饰面积500㎡—2000㎡的既有建筑内部改造装饰装修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服务方式进行全覆盖质量抽查。其中:简易(小型)低风险项目和既有建筑物内部改造装饰装修项目应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5个工作日由核发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查,并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30个工作日内或基础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原则上本年度的项目在下一年度年底之前完成100%抽查,后期视抽查情况调整抽查比例(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前,有关项目获得施工许可证后可先行施工,暂不委托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纳入年度勘察设计质量抽查,勘察设计质量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及其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承担终身法律责任)。重点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消防安全性,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人员履行承诺情况,抽查监管结果与信用评价体系、奖优惩劣机制等相挂勾。其他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抽查工作可由住建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有相应资格和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实施。
(三)探索注册建筑师自审承诺制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审查人员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七条要求、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关制度完整的设计企业,注册建筑师对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除特殊建设工程以外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本人申请、企业审查后,承诺符合国家及省各项要求可以免审。
设计单位对本单位自愿实行自审承诺制的注册建筑师,经严格把关后统一将名单报省住建厅并在厅官网上公布。由实行自审承诺制的注册建筑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并签章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共同签署《承诺书》,建设单位委托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将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承诺书》上传至“江西住建云·项目图审监管一体化平台”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规范审查内容和收费
施工图审查工作应重点聚焦结构安全、建筑防火、建筑环境等内容,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等有关规定以及消防安全性、人防安全性、建筑节能强制性条文及绿色建筑等已经纳入联合审查的有关内容,以上审查内容通过即可发放审查合格书,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审查范围,严禁搭车审查。各审查机构对规定审查内容不得重复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需要审查机构把关的内容,属于商业行为,不得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
(五)提高施工图审查人员学历要求
倡导简易(小型)低风险新建建筑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从业要求除了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3号)第七条、第八条明确规定的国家注册类要求和最低从业年限要求以外,同时满足具有建筑学、工程学或建设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或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级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施工图审查改革的政策宣传,落实好各项改革举措,加强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落实改革举措和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审查责任,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承诺、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信用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同级施工图审查专项资金的保障。推动政府委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一窗式受理施工图审查业务。
(二)强化信用监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落实项目负责人制度,对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与勘察设计单位在合同中约定责任。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经办或者负责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事项,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依法依规终身承担相应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对将工程勘察设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或明示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列入不良信用信息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信息。对建设单位违反承诺已开工的简易(小型)低风险项目、既有建筑内部改造装修装饰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尚未开工的依法撤销施工许可证,不再实行容缺后补和告知承诺制审批,并按照承诺约定事项,依法进行处罚。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原则上不得变更经施工图审查机构核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变更的必须将变更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至“江西住建云·项目图审监管一体化平台”,并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未审查合格的图纸不得用于施工。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强化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内部质量管控制度,严格执行校核、审核、审定等工作,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主体责任。设计人员应当符合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的名义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对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承诺,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列入不良信用信息。对转包勘察设计任务、出借勘察设计资质、或者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信息。自审承诺制的从业人员出现违反勘察设计强制性条款的,该人员所在勘察设计单位,不再适用自审承诺制。
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审查中存在质量把关不严、效率低下、故意刁难等问题的,尤其是已出具审查合格书但仍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问题的,因施工图审查不严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给予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政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列入不良信用信息。对出让审查资格、兼职审查人员比例过高、管理不善、施工图审查长期“宽松软”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将进行重点监管。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改进施工图审查工作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和激发企业投资热情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全面改进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从高处推动、从细处精耕、从深处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改进施工图审查工作涉及住建、财政、人防、气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达成统一认识、通力配合协作、推动施工图审查改进工作上台阶。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改进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宣传,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进内容、准确把握改进政策、自觉应用改进成果,不断提高我市勘察设计质量。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市工改办反馈,我办将不断修改完善改革举措。
附件:
1.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
2.低风险工程项目清单(免审)
3.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清单(必审)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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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昌市住建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