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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外保温施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外墙外保温施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主要内容】在外墙外保温施工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注重材料的选择及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使用成熟的施工工艺并按工艺要求施工;关注环境条件,注意材料、工艺适应环境的能力;做好特殊部位的处理;做好验收工作。

  【关键词】外墙外保温,节能,保温材料,施工工艺,验收

  

  建设部2005年10月28日发布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规定:鼓励发展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等八项新技术和产品。在国家政策的大力鼓励下,许多新型节能保温材材、技术、设备推向了市场,为进一步推广和应用打下了基础。2006年12月,河南省实施了《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为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设计、施工奠定了理论基础。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一大批外墙外保温节能试点工程,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以及2008年建设部出台的《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工作导则》,都详细对外墙外保温施工阶段的质量做了规定,因此笔者认为在施工期间,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认真审核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包括节能设计更改文件),对发现的问题,应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协商,办理变更手续,必要时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认定或审查,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自河南省节能65%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民用建筑在设计时考虑了规定的节能要求,但在实施阶段,出于利益的考虑,部分业主对原设计进行了修改,擅自更改节能材料或者取消保温设计。部分施工企业在采购保温材料时,以次充好,使保温材料的性能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首先在于相关人员的节能意识不强,只顾眼前利益,不考虑长远的社会综合效益;再者是相关部门对擅自修改节能设计的违法行为处罚不到位,助长了这种不正之风。《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规定:对擅自改变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措施,并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令责任人及时予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对未按照节能设计施工的单位,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直到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因此不管出于何种目的,都不能修改已批准的设计文件。

  二、注重材料的选择及材料供应商的选择

  墙体节能保温材料主要包括保温材料(如EPS板、XPS板)、粘结剂、网格布等。这些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外墙保温的施工质量,因此在选择时,应进行控制。1999年2月1日,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委员会发布实施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05年5月9日,河南省建设厅发布了豫建[2005]32号文《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在上述管理办法中,要求建设、施工单位等优先采用取得节能认证的材料和产品。

  受利益的驱动,一些没有责任心缺乏保温节能材料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在没有掌握相关生产核心技术的情况下,就开始生产了。这些企业生产出的节能保温材料,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施工工艺流程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完善,最终导致节能保温工程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或者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例如,外墙外保温使用的EPS板,一般采用的是容重18-26kg/m3的阻燃自熄型板,而某厂生产的EPS板,在购买时上秤容重为22kg/m3,自然陈化17天后容重13.9kg/m3,这种板在工程上根本就无法使用,它将会引起保温系统的严重变形,从而引起面层开裂、脱落,严重时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外墙外保温系统崩溃。那么面对如此众多的材料和生产厂商,如何选择呢?首先在选择节能材料前,应对材料生产商进行评价,建立企业内部合格材料供应商名录。评价主要关注生产商的是否有经营资格、生产资格等情况;同时关注生产商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情况及产品认证情况;必要时进行小批量产品的试用或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大批量的应用;如果有条件,还可以考察工程的使用效果,访谈老用户。将以上信息收集整理后,再对生产商进行综合评价,如果满足要求,列入本企业保温节能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录,可采购其产品。对使用后的产品,施工企业对其使用的效果、工艺情况、施工情况、信誉情况、服务情况进行记录,为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录及以后使用提供相关信息。对合格的生产厂商供应的材料,在使用前,仍要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相关的试验和检验,合格后,才能在工程中应用。

  三、使用成熟的施工工艺并按工艺要求施工

  俗话说:三分材料七分做。对于外墙外保温系统来说,是十分恰当的。外墙外保温涉及的多种材料,需要在墙体上经过多道施工工序才能成为最终的成品。在外墙外保温措施推行之初,许多外墙外保温是由材料生产商按照本企业制定的操作工艺进行专业施工,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有的墙体面层却不同情况地出现了裂缝,严重影响了保温的效果。为什么生产商都不能避免表面裂缝的出现呢?主要的原因是对材料及其适应环境的性能还没有完全掌握,制定的施工工艺不完善。因此施工时,应采用比较成熟的施工工艺。

  能否达到设计的保温节能效果,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至关重要的。如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工序为:

  基层墙体处理→弹线→基层墙体湿润→粘贴保温板→钻孔及安装固定件→保温板打磨及清理嵌缝→特殊部位处理→抹底层混合物砂浆→埋贴耐碱玻纤网格布→抹面层混合物砂浆→验收→嵌密封膏→涂料面层施工→验收竣工。

  在以上十余道工序中,每道工序都应严格按要求操作。比如,在基层墙体处理时,没有清除突出的灰浆或者没有修补平凹陷的部位,就会导致保温板与墙基面粘结面积达不到要求,粘结力大大减弱,最终会导致保温层的开裂和脱落。如果在埋贴耐碱玻纤网格布工序施工中,没有按要求将网格布埋于砂浆中,而是将网格布置于保温层表面或砂浆层表面,那么,就会使网格布失去抗裂的作用,导致裂缝的出现。

  四、关注环境条件,注意材料、工艺适应环境的能力

  任何一种合格的产品,都有一定的适应条件,当超出其适应的能力时,将会导致新的质量问题的出现。

  有资料显示:某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外科楼与综合楼外墙装饰均采用外墙外保温涂料饰面,外科楼与综合楼使用同样的保温材料(聚苯板薄抹灰体系)做保温层,使用同一厂家氟碳金属漆,由同一队伍施工。外科楼于2004年10月交工,综合楼于2005年9月交工。外科楼使用A牌腻子,综合楼使用B牌腻子。外科楼于2005年4月经过一个冬天后即出现大面积开裂、起皮、鼓包。综合楼迄今为止完好如初,没有出现以上现象。其原因是B牌腻子适应该地区温差大、紫外线照射强的恶劣环境,性能相对可靠。而A牌腻子不能适应上述环境。因此在选择墙体保温材料及施工工艺时,应与建筑物所处的环境相结合。

  在施工时,同样应关注环境条件。低温或雨雪天气无防护措施强行施工,使粘接层浸水或受冻,而改变性能形成隐患。施工面层时在太阳曝晒下进行或在高温天气下抹完面层后未及时喷水养生,导致面层失水过快;冬季低温状态下施工,防冻措施不到位,因冻胀作用而产生的变形。这些都是影响外墙外保温质量的重要原因,应严加控制。

  五、做好特殊部位的处理

  在外墙外保温施工中,涉及的特殊部位主要有:装饰线、变形缝、门窗洞口四角、墙体勒角及女儿墙内面保温等。

  为了增加建筑物的美观程度,越来越多的装饰线型应用到外墙上,且装饰线型多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因混凝土的传热系数较高,在该部分的围护结构进行保温处理的时候、常因保温方案的不完善,在冬季出现内墙泛霜、结露现象。建筑造型与坡屋面的交接处如保温处理不当,也容易出现保温断点,导致泛霜、结露。因此装饰线的处理尽量采用EPS板,一般采用粘贴的方式,当装饰线凸出墙面超过100㎜时,需采用机械加固措施。施工分格线时,应将保温板开槽处理,并将网格布压入槽内。

  结构变形缝两侧的墙体是建筑围护结构中耗热较大的部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在缝中填塞双层低密度保温板,板中间用木楔挤紧。结构变形缝的盖缝板应采用铝板或镀锌钢板,其宽度应根据缝宽、缝口构造适应变形缝的要求现场制作。凡盖缝板外铡需要粘贴保温板或抹灰时,应做增强抹灰层与基层的咬接处理。

  采用外墙外保温的墙体,其门窗尽量靠近墙体的外侧,使保温层与窗连接成一个整体以减少保温层与窗体间的保温断点,避免热桥的产生。另外还应对外窗洞口周围的窗膀采取保温处理,同时考虑窗根部上口的滴水处理和窗下口根部的防水处理,防止水从保温层与窗根部的连接部位进入保温系统内部而造成危害。

  墙体勒角是易受冲击和碰撞的部位,因此,在施工时,应与设计单位协商,采用较厚的保护砂浆层或做专门60㎜厚的保护墙,确保勒角处的保温层不受破坏。

  女儿墙的外保温在设计中往往受重视,但其内墙面的保温往往被忽略。女儿墙内侧的根部靠近室顶板,如果不对该部分采取保温处理,该部位极易因热桥通路变短而在顶层房间的顶板根部出现泛霜、结露现象。如发现这种问题,应与设计单位协商,增加女儿墙的内侧保温。

  六、做好验收工作

  外墙外保温节能工程验收包括三方面:一是材料质量验收;二是施工质量验收;三是施工文件验收。

  材料验收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验收和抽样复检,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同时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施工质量验收包括: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检查验收,属于隐蔽工程的作业内容应纳入隐蔽工程验收。外墙外保温系统应进行耐候性试验,现场粘结强度、抗风载荷性能、抗冲击性能、吸水量、耐冻融性能、抹面层不透水性、保护层水蒸气渗透阻等性能指标检验。检验方法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施工文件验收包括:外保温系统的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外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及其主要组成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检报告和现场验收记录;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工艺记录及施工质量检验记录;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外墙外保温材料的施工正处于探索阶段,各种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在施工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地分析相关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这些问题最终会得到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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