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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专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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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沈丹客专TJ-1标项目经理部二工区
   二〇一〇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1.1为有效保护我工区施工现场周边的生态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降低环境污染,减少水土流失,提高铁路环境保护与水土流失的质量和水平,结合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1.2环境保护目标
努力把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确保周边景观不受破坏,水质不受污染,植被有效保护。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做好环保、水保工作,防止水土污染和空气污染,控制施工噪声。
1.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工区建立以工区主任为组长,安质部为主责部门,各部门为主体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形成从工区到作业层的完整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层层落实责任。
1.4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
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工区管段内拌合站、钢筋加工厂及临时营房等,以施工用地为界,范围包括工程占地、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各种临时用地等。
1.5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由工区统一领导,各部门派专人督促落实,各施工队设专人、专岗、专职负责该项工作。
1.6环保与水保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树立“原始的就是最美的,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力求施工中最小程度的破坏、施工后最大限度的恢复”的环保理念,彻底改变“先破坏后恢复”的错误观念。
1.7推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各部门务必增强环保与水保意识,强化环保措施,组建环保、水保领导小组,建立环水保组织管理体系,分管部门具体抓落实,职责到人。
    1.8各部门应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地方行政机关和环境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力争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1.9针对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制定必要的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并落实各阶段响应责任及物质准备。
第二章  施工准备阶段
2.1.施工临时用地规划、布置及生活区的环境保护要求。
2.1.1严格按设计和业主规定的征地范围和数量丈量用地,严禁超范围占用土地。施工临时设施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不占或少占农田,各种临时房屋采取因地制宜、简易方便的原则就近设置。修建的施工便道,要结合地方乡镇长远规划,选择线路。
2.1.2 做到临时施工场地布置优化,加强临时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清理、土地平整,并复耕或恢复植被,要做好施工便道路基边坡挡护、排水防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和道路两侧绿化措施。
2.1.3便道、砼搅拌站、钢筋加工场、施工营地的设置合理、紧凑,严禁随意搭建,尽量减少对植被的损坏,不占用乡村道路、阻碍交通。搅拌站等高噪音生产设施尽可能远离居民区或采取限时作业措施。施工场地周围预先开挖排水沟,做到排水畅通,场内不得积水、积污,应充分考虑其对原地面排水的影响,以免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
2.1.4施工营地及施工现场设固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池盛放垃圾,分类标识存放,定期清理,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或废品回收利用,不得乱扔、乱倒垃圾。施工场地的遗弃物、废油等集中进行处理。污水须排入当地的排污管道或经集中净化处理后排出,严禁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其它水体中。
2.1.5生活区及施工场地周围的植物、植被严禁随意践踏和破坏,并在生活区设立植被宣传保护牌,告示施工人员对环境的保护人人有责。
2.1.6 放出标识明确、醒目的施工用地界线,禁止越界施工。
2.2.加强施工管理,尽最大可能保护红线外施工地表植被、土地和周边生态环境。
2.2.1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施工场地、贯通便道、弃渣场尽量占用永久建设用地、荒地,不占、少占良田。
2.2.2严格要求,规范操作。禁止砍伐或踩踏红线外的植被,不可避免时应取得所有者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明确保护目标和保护范围,最大程度的避免对周围植被和土地资源的破坏。
2.2.3机械设备应在按规定修建的施工便道或既有道路上行走,禁止机械设备碾压施工用地界外的农田、绿化林地和地表植被。
2.3弃渣按规定堆放。
2.3.1在施工场地开挖和弃渣场堆渣以前,先剥离表层覆盖层或耕植土,并选择便于储存、不易流失的储土场堆存,以便施工完毕后土地复垦时利用,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和保肥。施工结束后将弃渣弃土整理、恢复,表面用耕植土覆盖。
2.4做好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的防护工作,保护自然景观,减少水土流失。
2.4.1施工便道尽量使用原有道路,新修便道尽量少占耕地,特别是少占绿化林地和花草树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景观的破坏。
2.4.2做好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并保证工地排水和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工程中有效运行。
2.5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宣传,制定奖惩措施,使施工人员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2.5.1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绿化和自然植被、防止水土污染的宣传牌,施工工人进场后,立即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教育,明确保护责任。
2.5.2宣传和教育的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当地的自然环境状况、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法和范围等。
2.5.3在教育的同时,采取适当奖惩措施,奖励保护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的积极分子,处罚破坏生态环境、污染水土的人员。
2.6制订专项组织方案及应急预案。
2.7在施工场地出入口醒目位置设广告牌,列出施工单位名称,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施工阶段
3.1施工中应严格遵循施工技术规范,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工期。
3.2雨季施工应做好防洪、排水工作。雨季来临前尽早疏通工地附近沟渠,以方便暴雨来临时及时排洪、排涝。
3.3随时注意天气变化,收集气象信息。
3.4施工营地应产生的污水、粪便严禁排入水体,生活污水、粪便必须经净化处理排放。
3.5施工机械需严格检查,防止漏油。禁止将污水、垃圾直接抛入水体,应收集后与工地上其它污染物一并处理。

 

第四章  临建设施及其他方面
4.1保护土地资源,采取措施恢复临时用地和施工便道。
4.2施工结束后,施工营地、施工便道、拌合站、钢筋加工场等临时占地以及弃渣场应复垦或恢复林、草植被。
4.3将临时占用的耕地部分复垦,恢复成农用地。在清理废渣和废料、清除硬化层后,将压实的土地翻松、整平,适当布设土梗,恢复破坏的排水、灌溉系统。
4.4对临时占用的荒地,在把废渣、废料清理后,平整场地,充分利用表土恢复植被。
4.5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治水污染,保护施工现场周边水环境。
4.6在干旱大风的天气应对路面洒水,保证路面无扬尘。
4.7砂石料、水泥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的全部过程中,应设防风、遮盖措施。
4.8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工业垃圾。
4.9作业场地、运输车辆及时清扫、冲洗,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施工现场的各种垃圾、渣土及时清理,运到指定地点,一般每日清理,当天清运。
4.10注意夜间施工的噪音影响,尽量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
4.11合理安排物料运输的时间,减少对居民夜间休息和学生上课的影响。在经过村镇、学校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12按照“安全、环保、文明、适用”的原则进行施工营地和场地建设,随时保持施工营地和场地整洁、卫生、有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除临时用地的硬化层,回填附近便道,或运至渣场堆放。各种废弃物集中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其余固体废物应进行集中处理。
4.13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弃物,防止污染。废弃的零碎料件、边角料尽量充分利用,水泥袋、包装箱等纸制品全部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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