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提要
1.1 项目名称
和顺县李阳镇以工代赈节水灌溉项目
1.2 项目实施单位
和顺县阳镇人民政府
1.3 项目负责人
袁瑞军(李阳镇镇长)
1.4 项目主管部门
和顺县发展改革局
1.5 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1.6 项目提出的理由和目标
项目提出的理由: 李阳镇是我县传统旱作的农业乡镇之一, 全镇人口在和顺县相对稠密,人均耕地面积不大,且无一亩水浇地,靠天吃饭,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境内最大河松溪河一直没有开发利用,河水都白白流走。开发利用松溪河,利用河水发展水地是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抗旱增产增收的根本途径。建设李阳镇节水灌溉园区必将为李阳镇农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而且能够示范全镇,辐射全县。项目区剩余劳力资源丰富,泊里、三奇是和顺县集中连片的大村,土地平整,可开发空间大,各村农民技工数量可观,资金自筹能力较强,技术上有县各涉农部门作为支撑,成功实施项目的基本条件具备。
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半固定式喷灌园区2500亩,改变传统旱作农业模式,为项目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奠定基础。
1.7 项目建设的规模与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水源工程水力自动翻板闸一座(可蓄水9万立米,满足灌溉需求);建设加压泵站3处,配套水泵6台套;建设150立米水池两座;安装变压器3台(100KVA一台,30KVA两台),铺设输水主干管6000米。
1.8 投资估算
项目静态总投资266万元,其中翻板闸 万元,3处泵站总投资 万元,输水干管投资 万元,变压器安装投资 万元。
1.9 资金来源与构成
总投资266万元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投资 万元(包括劳务报酬30 万元),自筹36万元。
1.10 项目建设的起止年限
建设期1年,从2008年4月到2009年4月。
1.11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
(1)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西省以工代赈暂行管理办法》;
(2)水利部《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207-98)》;
(3)国家计委《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J85—85);
(4)水利部《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则》(SL79-94);
(5)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6)水利部《喷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D184-85);
(7)和顺县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编制的《和顺县“十一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
以及和顺县水利局、农业局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本可研项目合同委托书编号 ,由 承担编制。
1.12 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可行性研究结论:立项针对李阳镇传统的旱作农业生产模式靠天吃饭所固有的制约农业产业调整升级的关键因素,以改变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作为主要目标,以建设水源和水利灌溉设施为主要工程内容,各项工程因地制宜布设合理,效益分析基础资料来源于水利部门多年观测统计结果,效益分析方法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保证了项目效益情况的可靠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指导思想明确,目标切合实际,工程布局合理,建设内容符合项目区农业经济发展规律,水源工程建设技术在县域内已臻成熟,工程施工条件充分具备,建议启动项目。
存在问题与建议:主要存在问题是改变项目区传统的旱作农业生产模式有一定难度,当地农民对灌溉农业的优势认识不足,耕种方式也有待改变,需要加强示范引导。建议包括:一、做好工程的管护和后续措施的配套,尽早实施项目的预期效益;二、结合市场需求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力争创出当地的特色产品,发挥辐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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