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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木工从事结构模板工程的制作、安装、拆除,木门窗安装,木结构安装及相应木工机械使用等的安全操作规定。


2 作业条件


2.1 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2 木工必须经过工种技术培训,达到规定的技术等级要求。


2.3 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机械“操作证”。


2.4 作业前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


2.5 木工机械设备经检验合格,安全装置齐全,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


2.6 现场的作业环境及安全设施符合安全施工规定要求。


2.7 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8 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  安全操作


  3.1 模板安装


    3.1.1在高处安装模板,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作业应站在操作平台上进行,支模高度不足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中。禁止站在柱模及模板支撑系统的水平杆件上作业。


    3.1.2 不得在模板支撑系统构架和模板安装作业层上集中堆放模板及支撑材料等,模板及支撑材料应分散堆放并码平放稳,且不得堆放过高,不得堆放在通道、楼层及作业层临边和临近预留洞口处。临时搭设的操作平台上不宜堆放模板及支撑材料,应随用随拿。


3.1.3 两人抬运材料,应步伐一致;遇有拐弯、上下坡时,应放慢速度,前后照应。上下传递模板及支撑材料等,应有稳固的立脚点。上方与下方的作业人员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


3.1.4 用绳索捆扎、吊运模板、支撑材料时,应检查绳索及绳扣的强度。


    3.1.5 上、下作业层和在作业层上行走及搬运材料等应走安全通道,不得在支撑系统的水平杆件及梁底模上行走,禁止攀登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和水平拉杆上下。


    3.1.6 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必须符合模板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要求,搭设模板支撑系统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并作好排水,经验收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作业。当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在结构的楼面、挑台上时,应对楼面或挑台等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3.1.7  采用木支撑系统支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模板支撑材料的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要求,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


    2)支撑立杆应当垂直,底端应平整坚实。立杆下必须设置符合设计要求的垫板。调整立杆高度的木楔必须钉牢,严禁支垫砖块等脆性材料。


    3)如支撑立杆需接长使用时,接长部位不得设在立杆下部,每根立杆接头不得超过一处;在同一平面上的立杆接头数不得超过立杆总数的25%且不得集中设置。每个接头搭接木不少于两根,搭接处必须平整、严密。


    4)支撑系统的纵、横水平拉杆和水平、垂直剪刀撑的设置必须符合模板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要求。


    3.1.8  采用钢管扣件模板支撑系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管表面平直光滑,壁厚均匀,不应有裂缝、分层、毛刺、硬弯、电焊结疤,其表面应有防锈处理。


2)扣件不得有裂纹、变形和螺栓出现滑丝等缺陷,并应有防锈处理。


3)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线。


4)模板支撑系统的立杆间距、水平杆位置应按施工方案进行设置。支撑系统水平杆的高度、剪刀撑方向及位置应按施工方案进行设置


5)支撑下端应设纵横向扫地杆,扫地杆应紧靠底支座,并在小于等于200mm的位置。


6)支撑上端应加设纵横向水平支撑,其位置应紧靠上部并小于等于200mm的支承连接处。


7)立杆在同一水平面内对接接长数量不得大于总数量的1/3,接长点应在层距端部的1/3距离范围内,接长杆应均匀分布在支撑体系平面范围内。严禁相邻两根立杆同步接长,立杆的接长应采取满足支撑高度的最少接点原则。


8)支撑立杆接长后仍不能满足所需高度且接长高度小于800mm时可以在立杆顶部采用扣件搭接接长,用于调节立杆标高,搭接扣件数量不得少于2只且两只扣件的距离应为350~400mm,扣件中心离立杆顶部距离不得小于100mm,同一支撑架体上搭接扣件的距离应一致。


3.2 模板拆除


3.2.1模板承重支架拆除必须有工程负责人的批准手续,拆除前应对拆除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3.2.2拆模的方法应按照后支先拆、先支后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顶板模板时,要注意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拆模人员要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2.3拆除较大跨度梁下支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分别向两端拆除。拆除多层楼板支柱时,应确认上部施工荷载不需要传递的情况下方可拆除下部支柱。


3.2.4当水平支撑超过二道以上时,应先拆除二道以上水平支撑,最下一道大横杆与立杆应同时拆除。


3.2.5模板拆除应按规定逐次进行,不得采用大面积撬落方法。拆除的模板、支撑、连接件应用槽滑下或用绳系下。不得留有悬空模板。


3.2.6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3.2.7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3.2.8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3.2.9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3.2.10拆摸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混凝土土板上的预留孔,应有防护措施,以免操作人员从孔中坠落。


3.2.113米以上支撑架体的拆除,严禁将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堆放。


3.3 门窗安装


    3.3.1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3.2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放入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3.3.3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暴断伤人。


    3.3.4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门窗扇时,外防护应齐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应随手放进工具袋内。


    3.3.5立门窗时必须将木楔背紧,作业时不得1人独立操作,不得碰触临时电线。


3.3.6门窗不得平放,应该竖立,其竖立坡度不大于20°,并不准人字形堆放。


3.3.7工作完毕,将埸地清扫干净,并把垃圾、杂物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3.4 木结构安装


    3.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必要时应使用安全带。


3.4.2  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牢固、可靠,绑扎要牢固。


3.4.3吊运屋架及构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须事先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才准使用。绑扎屋架及构件材料必须牢固稳定。安装屋架时,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3.4.4  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架设安全平网或其他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3.4.5  钉房檐口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3.4.6 不准直接在板条顶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方楞上铺设脚手板。


3.4 木工机械安全使用


    3.4.1一般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木工棚内严禁吸烟并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


    8)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9)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10)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3.5.2平刨机:


    1)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机械的基座必须稳固,部件必须齐全,机械的转动和危险部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不准任意换粗保险丝,特别对机械的刀盘部分要严格检查,刀盘螺丝必须旋紧,以防刀片飞出伤人。


    3)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4)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5)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6)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7)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8)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有人操作,严禁拉闸”的警示牌。


    9)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相应嵌入槽内,且距离刀前不得小于10mm。


3.5.3压刨机:


   1)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顷双向开关。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2)二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


    3)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cm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出台面方可上手。


    4)刨料长度小于前后滚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压刨机上加工。


    5)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时送料,刨削吃刀不得超过3mm。


    6) 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清理。


3.5.4 圆盘锯:


    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2) 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帽必须拧紧。


3)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并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作业时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4)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5)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6)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7)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8)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9)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4  安全记录


本工种作业安全验证时应具有以下安全记录:


4.1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2 木工机械操作证复印件;


4.3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


4.4 分项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4.5 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4.6 机械检验、使用及维护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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